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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推介创新业务 成为全国首家开办离岸业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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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招商银行在广州举行的一次大型离岸业务推介会,吸引了许多境内外跨国企业的目光。

据招行人士介绍,离岸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并为非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创新业务。针对的目标客户群是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个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非居民。1989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管局批准,招商银行成为全国首家开办离岸业务的银行,此后国内其他银行也都陆续开办了离岸业务,如离岸账户

一般来说,银行的离岸业务包括接受离岸公司、个人等非居民的外汇存款、对其发放外汇贷款,为境外公司企业提供担保和见证,各项国际结算业务,办理承兑汇票、贴现、提供贸易融资便利等。在这些基本业务基础上,各家银行又开发出了不少有特色的离岸金融服务品种。

如“离岸备用信用证担保项下国内人民币授信业务”,企业只需将境外资金存放在招行离岸业务部,由离岸业务部向招行国内分行开出备用信用证,国内分行即可据此向国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人民币授信。而利用招行的“离、在岸背对背信用证业务”,境外公司可以借助国内关联公司的实力,无需提供任何担保和抵押条件,以信用方式对外开出信用证。“国际保理项下离、在岸联动融资业务”集国际保理、国内融资为一体,招行离岸业务部在为境外公司提供应收账款管理的同时,还可由国内分行为国内关联公司提供融资款项。

此外,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若能获得该行的“全球统一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就可被集团下属全球子公司共同使用,大大减少贷款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有专家认为,无论是对于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海外公司,还是对于将业务重心和管理人员集中在国内的境外中小型企业,抑或国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股东、国内民营企业的海外公司、在境外上市的红筹公司等,银行的离岸业务都能找到发挥作用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