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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Va - 协桥 - 吴卫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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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全年度总收入 (所有收入,无论是否主营运收入) 不超过港币 200 万的话,会被税务局归入 "小型法团",报税是可以只提交利得税报税表不用一并提交已审计账目。注意,税局规定小型法团不用递交审计报告不代表你香港公司不需要审计,因为香港公司条例有规定,香港有限公司要每年定期出已审核账目 (Audited Accounts) 给股东在周年股东大会上通过接纳。而且,在税局需要时,你们则随时要递交审计报告给税局。
上面所说的“小型法团”是什么意思?
小型法团是指在有关课税年度内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公司:
详细可访问税局网站查看:http://www.ird.gov.hk/chi/faq/cpt51.htm
上面所说的“小型法团”是什么意思?
小型法团是指在有关课税年度内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公司:
- 总入息不超过港币$2,000,000;
- 没有因使用在《税务条例》第15(1)(a)、(b)或(ba)条所列举的知识产权而付款予非居住于香港的人士,不论该款项是已支付或应累算;
- 没有根据《税务条例》第20AE条的推定应评税利润;
- 应评税利润/经调整的亏损没有包括任何得自《税务条例》第14A(4)条所定义为「短期债务票据」或「中期债务票据」的利息、利润/亏损;
- 没有根据《税务条例》第49(1)或49(1A)条所指明的避免双重课税安排申索税务宽免;及
- 没有就该课税年度取得任何关于你的税务事项的事先裁定。
详细可访问税局网站查看:http://www.ird.gov.hk/chi/faq/cpt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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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销售额低于 50万,报税时可不递交核数报告是香港税局以前的规定。现行规定香港公司年度销售额低于 200万港币为小型公司,报税时无需将公司的核数报告递交给税务局,只需将税表填写完备返回税局即可。但是以后税务局督查要求提供该审计报告时,该公司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