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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政策细则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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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在资本项下跨境资金转移、行政审批、贸易资金结算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正在央行、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的协同下加紧试点,准备推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区”)正成为中国经济领域最炙手可热之地。

事实上,经过一个多月的“实战”演练,业界已将自贸区改革的目光先行锁定至资金在区内、境外及区外境内之间进行流动、调拨的自记者透露。

对于资本项下跨境资金转移这一自贸区待破解之题,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简大年曾公开表示,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正在跟管委会商讨共建监管系统、共同配合建立分账管理的方案等问题。

所谓分账管理,即区内注册的企业可以建立一个自贸区账户,以实现与区外境内及境外账户资金的分账管理。

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副局长张湧表示,2012年中国推出的跨境资金归集试点,在自贸区里就已得到确认施行。

2012年12月,国家外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12)167号),分别有北京7家企业与上海的6家企业参与试点。

试点企业可建立两个账户,国际主账户和国内主账户,分别相当于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用于归集该跨国企业在海外与境内企业的资金,两个账户之间可实现资金的互连互通,无须逐笔清算。不过,当国内主账户将钱划至国际账户时,额度限制不能超过国内所有公司注册资本的30%;反之将资金从国外转到国内,则计入该企业的外债额度。

前述行长对记者表示,第二批的试点企业将很快批下来,自贸区账户与境外将是无限打通,与境内区外则是有限渗透。

除金融细则逐渐聚焦外,自由贸易港的规则框架也在逐步完善。

目前,自贸区对货物实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海外货物进区已可自由出入。自贸区的海关部门已不在一线设防,未来物理的铁丝网也将逐渐淡化,转向电子化监管。

此外,自贸区正在推动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动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例如,企业注册自贸区可以先进入,发营业执照;之后涉及营业中的具体问题再到有关部门去拿许可证,改变从前需先拿齐营业证才可营业的许可方式。

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伟对记者透露,自贸区管委会正与上海市政府及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筹备设立一个统一的执法局,负责处理所有的事后执法事宜。例如原来由管委会、上海市政府及需上报国务院的相关审批、规划建设等权力将交由该局来实施。

对于境外商品货物进入自贸区后在境内的对接问题,李伟透露,外高桥正与自贸区管委会等部门协商在区外某些特殊地区建立一个“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海外商品运到区内,可在该平台展示,与中国境内进口商达成交易后再缴关税,如果未成交,则可转运到香港、新加坡等其他港口。这一措施将实现成交前零关税,减轻经销商的资金与存货风险压力。

对于贸易中涉及资金的支付结算方面,张湧透露,根据试点规定,将改变原来企业需具备贸易进出口合同、海关报关单及外汇核销单“三单合一”才可进行跨境收付的现状,今后只需凭进出口合同,就允许企业进出资金的付出与收回。

张湧指出,这一简化手续的规定,将有利于上海发展成为全球供应链管理基地。“比如企业在泰国采购,拉到越南去装配,加工后再把货物卖到韩国,而它的全球供应链管理基地可以设在上海。因为企业在上海可以将采购货款、加工费及卖出的货物利润都方便地收付汇。”(记者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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