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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香港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在内地有交社保 还需要交香港的强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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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ax

赞同来自: NongFu sache

香港公司内地的股东或董事在内地有交社保,而且又不常在香港工作,不需要在香港缴交强积金。强积金(MPF)的全称是强制性公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是香港政府于2000年开始实施的一套养老政策,类似于内地的社保。该政策要求,除了少数个别人士获豁免外,强制18至65岁香港就业人口,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雇主及雇员双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雇员要到65岁后,可取得供款,以作退休之用。
2020-08-24 16:26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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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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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内地人士要在香港工作合同单次签约大于等于13个月,才可以有强积金。
2020-08-24 16:27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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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g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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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不需要在香港交强险的。
2020-08-25 11:40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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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oo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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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强积金和大陆社保可以同时缴纳,你也可以选择不缴纳香港强积金。
2022-08-26 10:55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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