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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离岸资讯 &#187; 跨境逃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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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跨境信息交换和离岸税收调查，截至2020年底有至少1070亿欧元被各国税务机关征收</title>
		<link>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2021/04/eur107billion/</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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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Apr 2021 09:45:3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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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摘要 &#124;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作者 &#124; 宏Sir 背景 2021年4月7日，OECD秘书长向二十国集团财长和&#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21/04/1070yi.jpg"><img alt="" src="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21/04/1070yi.jpg" /></a></p>
<p>摘要 |不是馅饼，而是“陷阱”<br />
作者 | 宏Sir</p>
<p>背景</p>
<p>2021年4月7日，OECD秘书长向二十国集团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提交的最新版税务报告（OECD SECRETARY-GENERAL TAX REPORT TO G20 FINANCE MINISTERS AND CENTRAL BANK GOVERNORS, 下称“报告”）称，<strong>由于跨境信息交换和离岸税收调查，截至2020年底有「至少1070亿欧元」被各国税务机关征收！</strong></p>
<p><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21/04/OECD.png"><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785" alt="OECD" src="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21/04/OECD.png" width="424" height="394" /></a></p>
<p>如此巨额的税收收入，主要得益于<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90249">自动信息交换机制下的CRS</a>。通过全球透明标准的实施，在2019年有8400万金融账户的信息被交换，所涉资产超过「10万亿欧元」。尽管2020年的最新统计数据，尚未公布，但报告指出：预计将会更高（ can be expected to be even higher）。<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21/04/eur1070.png"><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786" alt="eur1070" src="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21/04/eur1070.png" width="379" height="430" /></a></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这些“道路”已经走不通</strong></p>
<p>近年来，在<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65418">OECD</a>的推动下，各国税务机关对跨境逃税的漏洞大打“补丁”，不论是跨国公司还是跨境金融机构，或者是跨境投资个人，都被纳入了不同类型的信息交换机制，从而被征收了超过1070亿欧元的高额税收。</p>
<p>如今，对于跨境投资者来说，通过传统的方法或路径，比如利用税收协定来避税，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很容易被认定为协议滥用（treaty shopping）。</p>
<p>报告显示，《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 》（the Multilateral Convention to Implement Tax Treaty Related Measures to Prevent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MLI”）覆盖了1700份双边税收协议，其中近650份协议已在2021年1月1日前生效，其余1200份协议亦将相继生效。</p>
<p>与此同时，80个司法管辖区修改或废止了近300份税收协议，以防止跨国公司过度利用双边税收协定来避税。目前，OECD的全球论坛有162个成员国和<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73992">司法管辖区</a>，它们仍在继续打击离岸逃税行为。</p>
<p>除了推动各国修订双边税收协议并加强监管外，信息透明更是成为打击跨境偷逃税的“利器”。毕竟，掌握了足够的信息，各国税务机关在征税时，才会可以按图索骥，并显得“有理有据”。</p>
<p>报告称，自2016年来，<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68404">国际税收裁定</a>（tax rulings）信息交换已超30,000多次。此外，90多个司法管辖区通过<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91012">国别报告</a>（Country-by-Country reports ，“CbCR”）可就跨国公司的行为、收入和资产等进行信息交换。目前，各司法管辖区间已签署2,700份多份CbCR双边协议。</p>
<p><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65418">CbCR国别报告</a>，正使得大型跨国公司的信息已变得愈来越透明。</p>
<p>您可能想，自己的公司不是大型跨国企业，只是一家或几家小公司，会不会因为规模小、营业收入低就会被税务机关抓大放小地“忽略”了？</p>
<p>答案当然是，醒醒，怎么可能！</p>
<p>不论公司规模大小，都逃不过信息交换的天罗地网，在各种信息交换机制中，总有一款适合你，比如，自动信息交换（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64105">AEOI</a>”），其中最知名的是<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topic/CRS">CRS</a>。报告显示，已经有116个司法管辖区加入了AEOI机制，承诺在2023年前实施AEOI标准的自动信息交换。</p>
<p>如果你的公司<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topic/BVI8K">设立在BVI</a>、<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topic/Cayman_Islands">开曼群岛</a>等离岸司法管辖区，或者<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44">设立了离岸信托</a>或者签署有代持协议，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实益所有人等相关信息可以被“隐匿”起来，从而不会被交换回最终受益人税收居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呢?</p>
<p>答案同样是，你想多了！</p>
<p>因为，除了自动信息交换机制，还有经申请而进行的信息交换（Exchange Information on Request，“EIOR”），其中，实益所有人信息的交换是重中之重。现在，162个国家和司法管辖区加入了EIOR机制。<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21/04/touteng.png"><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787" alt="touteng" src="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21/04/touteng.png" width="300" height="300" /></a></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宏Sir观点</strong></p>
<ul>
<li>尽管存在新冠疫情，但从报告可以看出，OECD推动各项信息交换和国际反避税合作的努力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这无疑会给BVI、开曼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戴上更多的“紧箍咒”。离岸司法管辖区一直以来的低税率或零税率，以及信息隐匿等传统优势，已不复存在。</li>
<li>对于已设立在这些离岸司法管辖区的公司或法律实体而言，其跨境运营和合规成本在大大增加。特别是对<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88033">实益所有权人</a>信息的交换，将会对<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1">离岸公司</a>和<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topic/Offshore_trust">离岸信托</a>构成较大的冲击，而这无疑会影响到跨境投资者对离岸司法管辖区和SPV的选择和调整。</li>
<li>比如，由于经济实质法的推行，我们从去年开曼离岸基金迁移和<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87674">香港有限合伙基金</a>（<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topic/HKLPF">Limited Partnership Funds,</a> “<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topic/HKLPF">LPF</a>”）实施中，可以明显感知到市场变化对是<a href="https://www.liankuaiche.com/topic/FeL2DS">SPV</a>选择的直接影响。</li>
<li>和香港一样，作为“中岸”而存在的新加坡，也推出了基金免税激励计划，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基金，永久免去大企业17%的企业所得税，以吸引离岸资金流向新加坡。</li>
<li>无论如何，相信没有哪家跨境投资公司愿意为信息交换而多出的1070亿欧元的跨境税收“贡献更多力量”。毕竟，税务机构多征的，便是跨国公司失去的。</li>
<li>总之，在“逆全球化”的潮流下，跨境投资正变得成本高企、越来越难。疫情至今，不少跨境企业开始进行公司架构调整，一些企业或个人甚至因为资不抵债而走上清算或破产之路。对此，您和您的企业知道如何应对吗？</li>
</ul>
<p>声明：本文版权归顶部作者所有，离岸快车网（https://www.liankuaiche.com）已获得授权转载。未经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形式使用和传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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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全球合作打击逃税进入升级版 打击跨境逃税成共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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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7 Sep 2013 06:21:3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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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打击逃税]]></category>
		<category><![CDATA[跨境逃税]]></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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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年9月初，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 20)领导人峰会上，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在2015年底前开始执&#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13/09/16.jpg"><img class="size-thumbnail wp-image-869 aligncenter" alt="1" src="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13/09/16.jpg" /></a><br />
今年9月初，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 20)领导人峰会上，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在2015年底前开始执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新标准———自动交换税收情报，这标志着全球打击逃税行动进入了新阶段。俄罗斯总统普京称其为“一百多年来的最大的一步”。</p>
<p>该协议之所以被认为具有重大意义，是因为一旦执行新的标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M ultilateral ConventiononM utual A dm inistrative A ssistance)框架下的税收信息与征管合作、税收透明化等方面就更进了一步。目前的根据某成员国要求交换信息将过渡到自动交换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各国将拥有统一的信息交换规则。此外，在涉及国家范围上，将最不发达国家也包括了进来，将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税收信息自动共享系统，这些变化将进一步遏制大型跨国企业利用“避税天堂”逃税避税。</p>
<p>打击跨境逃税已成全球主要国家共识</p>
<p>长期以来，纳税者和税收征管者在减少跨境纳税和实施跨境征税方面进行着不间断的博弈。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人员、资本、货物和服务跨国流动的加速，纳税人跨国经营的无国界性与税收管理有国界性之间的矛盾造成税收管理信息不对称，给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征管带来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欧洲委员会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 E C D )于1988年1月25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共同制定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应对以上挑战。该公约于1995年4月1日生效，当时仅向拟定公约的两个组织成员开放。</p>
<p>2008年爆发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协作。上述两大组织的半数成员国在此后五年内纷纷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p>
<p>2009年4月，G 20峰会呼吁采取行动使发展中国家能更容易地获得税收合作利益，包括多边互换情报等，打击国际避税。2010年5月，O ECD与欧洲委员会按照税收情报交换的国际标准，通过议定书形式对《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约向全球所有国家开放，从2011年6月1日开始生效。在此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超过50个国家签署了公约。2013年8月，中国与经合组织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成为最后一个加入这一公约的G 20国家。至此，发展中国家开始真正被纳入全球多边税收征管合作体系。</p>
<p>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时光，作为规范全球打击逃税行为的多边国际合作条约，《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对于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和遏制非法逃避税行为以及维护各国国内税收利益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p>
<p>现在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共6章32条，规定的征管协作形式包括情报交换、税款追缴和文书送达。2015年1月起，成员国的税务情报交换标准将从现在的专项情报交换提高至自动情报交换。所谓专项情报交换，是指一方税务主管当局就国内某一税务案件提出具体问题，并请求另一方税务主管当局提供相关情报，协助查证的行为。而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指的是各国税务主管当局之间根据约定，以批量形式自动提供有关纳税人取得专项收入的税收情报的行为，专项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工资薪金，各类津贴、奖金，退休金收入；佣金、劳务报酬收入；财产收益和经营收入等。通过这一转变，各国可以过渡到自动交换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各国政府能够了解纳税人在海外的资产状况(开设的账户、汇款、创建离岸公司等)等各项信息。</p>
<p>2012年全球逃税资金总额达21万亿至32万亿美元</p>
<p>跨国公司逃避税最直接的后果是造成各国财政的损失，不仅对发达国家如此，在发展中国家，这个问题也同样存在。</p>
<p>根据“税收正义网络”2012年发表的报告，估计全球在“避税天堂”逃税的资金总额在21万亿至32万亿美元之间。如果按照3%的年利计算，这些富豪每年要向各自政府缴纳30%的资本盈利税。这就是说，各国政府因为这些超级富豪和公司的避税每年损失1900亿至2550亿美元的财政收入。</p>
<p>据一份报告的估计数字，非洲因逃税问题损失总医保预算的98%。玻利维亚的逃税金额是这个产油国保健支出的逾4倍，俄罗斯则是3倍多。而希腊与意大利，每4欧元产值就有逾1欧元隐藏在地下经济。</p>
<p>欧洲非政府组织C O N C O R D在一份最新报告中，呼吁富裕的国家对逃税行为进行抵制，从而使发展中国家能保留他们应得的那份税收。尼日利亚财长和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也要求发达国家能采取更多行动来抵制逃税行为。</p>
<p>据估计，发展中国家仅在2010年就因逃税行为损失85 .9亿美元，比欧盟2012年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援助的十三倍还要多。C O N C O R D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尽管欧盟是开发基金的最大捐赠者，但是，与此同时，欧盟的企业采取一些逃税措施却使发展中国家损失更多，流向发展中国家的资金通过避税又流回了发达国家。该组织还认为，目前发现和纠正这类行为的政策支离破碎，没有效率，并且没有考虑到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p>
<p>国际逃税对中国的影响也一样巨大。金融监管集团G 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曾预计，通过非法金融活动从中国流出的资金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其最新报告预计，2000-2011年间，中国因此损失了3.79万亿美元。</p>
<p>国家税务总局7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346亿元，是2008年的27 .9倍。此外，五年来通过转让定价相互磋商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国际双重征税195亿元。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反避税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逃税活动的严重程度。从实践上看，国际避税除了企业追求合理避税，寻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之外，还常常与贪污、犯罪所得非法资金等相联系，因此，发展中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确实也有必要加入到全球反避税行动中来。</p>
<p>打击跨国逃税难在哪里</p>
<p>如果跨国公司采取避税措施而逃避应该在一国交的税收，那么首先，从税收征管方的角度来说，该国的税基遭到侵蚀，该国应征收的税收转移到了其他国家或地区，该国的财政收入受到影响。其次，跨国公司虽然利用了该国的基础设施、金融便利、各种服务等，但却未作任何贡献，付出任何代价，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再者，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税制不同等进行逃避税，保留利润，获得更多盈利，而对其他缺乏这种条件的企业来说，显然也不公平。两者无法在同一水平上进行竞争，跨国公司具有更强的比较优势。最后，对于收到跨国公司税收的国家或地区，这些税收也仅是建立在低税率基础上的，即打过折扣的税收。</p>
<p>综上所述，除了跨国公司自身外，其他各方都不能说是跨国公司逃避税行为的真正赢家，打击跨国逃避税对多方有利。事实上，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税制差异以及税收协议漏洞来逃税避税的行为早已被曝光多年，打击行动也在不断展开，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和发达国家(尤其是主要的资本输出国)对“避税天堂”持坚决否定态度，并制定专门法规，抵制、打击跨国公司利用离岸公司避税。然而这种现象始终无法灭绝，原因何在？</p>
<p>从国家层面来看。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是那些资源短缺或者迫切需要外资的国家，在制定经济政策时，出于各种原因会采取低税率措施，以吸引投资，他们认为引进外资比防止偷漏税更重要。如果和一些发达国家的高税率看齐，显然对国家经济有很强的杀伤力。此外，出于给企业提供更多优惠，保护企业活力，加强本国企业竞争力等考虑，对于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一些国家也会睁一眼，闭一眼。即便是发达国家，也会采取一些隐性措施来吸引和保留外资。</p>
<p>从法理上来讲，税收政策和国家主权、政治体制是结合在一起的，很难达到全球统一。目前，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一套税制。就《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而言，迄今为止，全球只有四分之一国家签署了该公约，而合作行动需要大多数国家的参与，否则跨国公司总能发现具有税务吸引力的小国家，继续利用其作为掩护。</p>
<p>跨国公司避税时也会精心策划，在貌似合法的外表下进行，具有很强的隐匿性和欺骗性，尤其是在各国政府监管机构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很难侦破和追缴。有些逃避税没有能力被发现，而另一些即使发现了也无法解决。此外，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银行保密制度、低税率都是受到推崇和仿效的。</p>
<p>从跨国公司逃税避税的手法来看，每个阶段也都不同。就中国而言，中国所存在的避税方式已经从最初的“高进低出”方式转移利润，转变为通过支付劳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方式转移利润；从一般的减少征税客体(应纳税所得额)方式避税，转变为纳税主体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以及利用国际避税地、滥用税收协定、实施资本弱化等新方式避税。未来跨国公司的避税手法可能还有有新的变化。</p>
<p>避税天堂的好日子到头了？</p>
<p>传统的“避税天堂”，是指瑞士、列支敦士登、卢森堡、西萨摩亚、百慕大群岛、巴哈马群岛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家和地区，全球50%的资金经过它们中转。它们一度是各国跨国公司投奔的港湾，也给不少国家带来了渴盼的资金。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避税天堂”为企业、组织和个人跨境避税、洗钱提供方便，并影响到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成为各国打击的对象，只是屡禁不绝。</p>
<p>关于避税天堂，O E C D有三个判断标准：零税或仅有名义税、财务信息保密以及缺乏透明度。该组织在2009年时，曾将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菲律宾和乌拉圭4国被列入拒绝履行国际通用税收标准的黑名单(不久，由于这些国家承诺将遵守国际通用税收标准而晋级至灰名单)；将瑞士、卢森堡和危地马拉在内的38个国家和地区列入灰名单，即这些国家和地区承诺遵守国际通用税收标准，并在银行保密制度和税务信息交换方面作出努力，但尚未付诸实施。</p>
<p>据报道，由于利润空间受到挤压，一些避税天堂已经开始转型。比如，列支敦士登曾因其税收优惠政策和保密制度，而被O E C D列入“避税天堂”名单。至2009年11月，该国已按照经合组织要求与包括美国、德国、英国在内的12个国家签订了税收信息交换协议，得以成功离开避税天堂黑名单，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该国固守多年的银行保密制度出现了松动。在这种情况下，该国开始开拓海外私人银行业务，走上转型之路。</p>
<p>对于跨国公司逃税避税行为，未来面对的将是越来越严格的控制，避税天堂的好日子虽然还没有到头，不过已经不是那么高枕无忧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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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澳捣毁巨额跨境逃税网</title>
		<link>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2008/04/d2z2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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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7 Apr 2008 20:16:4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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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离岸银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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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澳大利亚警方28日宣布捣毁一个跨境逃税网络，涉案金额达1亿澳元 （约9300万美元），涉案人员有数百人。警官沃&#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澳大利亚警方28日宣布捣毁一个跨境逃税网络，涉案金额达1亿澳元 （约9300万美元），涉案人员有数百人。警官沃伦·格雷说，居住在瓦努阿图的58岁澳大利亚公民罗伯特·阿吉厄斯涉嫌自2000年以来利用<a title="招商银行离岸业务为企业提供“跟随式”金融服务"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2008/04/s4hgs/">离岸银行</a>帮助数百人把资金转出澳大利亚逃避税收。这些人把钱款打入阿吉厄斯指定的<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topic/Offshore_bank_account">离岸账户</a>内，再由阿吉厄斯以外国商业资金的名义转回澳国内账户，享受<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10422">免税</a>待遇。</p>
<p>调查显示，阿吉厄斯通过运作澳大利亚、瓦努阿图、新西兰三地的逃税网络赚取140万澳元（130万美元），给澳大利亚造成超过1300万澳元（1200万美元）税收损失。</p>
<p>澳大利亚警方28日在澳西部城市珀斯抓获阿吉厄斯。阿吉厄斯遭诈骗、洗钱等多项罪名指控，面临最高25年监禁。警方还将联系那些通过阿吉厄斯逃税的个人，但没有说明这些人是否也将受到法律制裁。</p>
<p>格雷说，瓦努阿图和新西兰两地也已对此案展开调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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