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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第一次做账报税

来自离岸快车@喝醉的鼠 提问:

收到代理邮件和电话说要报税了,而且要一个月内上交资料给他们做账什么的?我看离岸快车上有老师说第一次是可以三个月的啊,这到底按哪个要求?

来自离岸快车@Sophia18 老师解答:

误打误撞发现竟然还有离岸快车这个论坛,作为6年的专业 从业人员,找到组织的感觉太好啦(*^__^*)
这个话题是我最擅长的,先留坑慢慢回答~
一.第一次下发税表
香港政府一般于成立公司的18月后发第一封税表,税表的档案开头是23,只要看档案号是不是23开头就能判定是否是第一次下发,这点很重要,是否是第一次下发的处理方式差别很大,对于客户处理税表情况一般分为以下四种:
1. 按照税局的规定在税表发出日期的三个月内申报;
2. 如果超出三个月时间一般会下发1200港币的罚款,
3. 如果1200罚款不理会,税局会继续发3000的罚款单;
4. 如若还不理会,税局会向法院对这家公司提出上诉,法院会下达传票,公司要出庭。
上述的四种情况是我们经常碰到的,大部分的客户情况都属于前两种

 

二.第一次之后的税表
如果不是第一次下发的税表(看档案号是不是23开头来判定),必须在下发的一个月内提交税局,或者在下发的一个月内委托税务代表向税局申请延期,ps :年结日为3月31和12月31日的税表才能申请延期,可申请延期8个月时间,其他10个月的不能延期!

 

客户处理税表情况同上,希望能帮到大家~

 

目前香港做帐审计水很深,什么保留意见,不保留意见,不发表意见的,反对意见的,代收代付的,价格差别很大,我们碰到各种奇葩的案例,有的代理甚至压根没有帮客户提交税局,代理的素质良莠不齐。
无论如何,如果您选择代理的话一定要告知他你要做不保留意见的,警告他们如果中间搞小动作,做出来的不是不保留意见报告,出了问题要他们负责。我们也做同行的业务,就是同行接了审计的单交给我们做,说实话很多同行从业者都分不清楚不发表意见和不保留意见报告的区别。
如果不清楚如何区分代理到底给您做的何种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一字只差差别很大,会计事务所没有资格签署审计报告的哦),可以发给我给您确认哦,祝大家能找到负责任且专业的代理,当然如果我能有幸为您提供税务服务是最好的啦(*^__^*)

离岸快车原创问答来源: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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