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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浦东新政吸引香港VC与PE落户上海

安永财务交易咨询华中区主管合伙人曾志明6月11日接受新民网专访时预计,在香港设立办事处的海外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将被浦东10日新出台的政策所吸引,选择到浦东进行注册。

曾志明说,他看到了《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海外的PE、VC 目前有很多在香港设立办事处,这个政策公布后,将促使更多的PE、VC来到浦东注册。

根据新政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境外金融机构,可在浦东新区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成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曾志明认为,浦东的新政策解决了海外VC与PE资金进入中国的难题。以前资金在香港,投资内地项目就需要兑换成人民币。如果在浦东注册设立公司,就可以用人民币资金直接进行投资,对项目投资来说要方便很多。今后,海外VC与PE可一次性把资金放在浦东注册的公司。

他说,中国PE、VC发展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缺乏税收优惠配套。他介绍,这个行业的CEO的年薪很高,为了享受到香港的税收优惠,很多海外的PE、VC注册在香港。

曾志明还表示,金融危机使VC投资的成本更低。今年一季度,很多VC还在观望市场,二季度开始加大对项目进行投资。(新民网记者 卜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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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VC)

风靡全球的投资方式。Venture Capital五个阶段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无不涉及到较高的风险,具体表现有项目的筛选、尽职调查、后期监控、知识产权、选择技术、公共政策、信息高度不对称、道德品质、管理团队、商业伙伴、财务监管、环境、税收、政治、沟通平台等。在西方国家,据不完全统计,Venture Capitalists(风险投资家)每投资10个项目,只有3个是成功的,而7个是失败的。正是因为这样,在风险投资界才会奉行“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分散组合投资原则。“在高风险中寻找高收益”,可以说,VC具有先天的“高风险性”。

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控股,无论成功与否,退出是风险投资的必然选择。引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包括首次上市(IPO)、收购和清算。目前国内风险投资公司进行IPO的退出渠道主要有:以离岸公司的方式在海外上市;境内股份制公司去境外发行H股的形式实现海外上市;境内公司境外借壳间接上市、境内公司在境外借壳上市;境内设立股份制公司在境内主板上市;境内公司境内A股借壳间接上市;另外一种间接上市的方式就是境内公司A股借壳上市。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PE)

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按照投资阶段,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可划分为创业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等等。

业界大多认为,中国内地第一起典型的PE案例,是2004年6月美国著名的新桥资本(New Bridge Capital),以12.53亿元人民币,从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购深圳发展银行的17.89%的控股股权,这也是国际并购基金在中国的第一起重大案例。

现在国内活跃的PE投资机构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是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如The Carlyle Group,3ipuorgetc; 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直接投资部,如:Morgan Stanley Asia,JP Morgan Partners,Goldman Sachs Asia,CITIC Capital etc; 三是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法规出台后,新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弘毅投资,申滨投资等; 四是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如GE Capital等; 五是其他如Temasek,GIC。

PE与VC的区别

PE与VC虽然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是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很多传统上的VC机构现在也介入PE业务,而许多传统上被认为专做PE业务的机构也参与VC项目,也就是说,PE与VC只是概念上的一个区分,在实际业务中两者界限越来越模糊。比如著名的PE机构如凯雷(Carlyle)也涉及VC业务,其投资的携程网、聚众传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资。

另外,PE基金与内地所称的“私募基金”有着本质区别。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而私募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二级市场)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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