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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税务说明

公司不管在那国家注册,只有是塞浦路斯纳税居民才会在塞浦路斯纳税。这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在塞浦路斯才可被当局认为纳税居民身份。
欧盟指令和双边协议不适用於塞浦路斯非纳税居民公司,只适用於纳税居民公司。
塞浦路斯纳税居民公司(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在于塞浦路斯)的净利,税率是0%-12.5%,视于收入种类。
1.利润来源于出售股份,例如股票、债卷、原创人股份和其他公司股份或其他在本地或海外
注册的法人,零税(0%)纳税居民公司接受红利零税。
2.另外红利收入有一系列特别国防贡献税的豁免。
海外常设单位的利润零税(有特别条件),被动利息收入只缴纳特别国防贡献税30%
3.塞浦路斯非纳税居民公司由海外而来的红利、利息和特许使用权收入可享受零预提税。
4.在塞浦路斯使用知识资产而得到的特许使用权收入的税率是10%.
5.重组(合并、分拆、资产过户和交换股份零税(0%)
实行单边税收政策。在任何一个海外的国家纳税,不论是否已签订双边税务协议,在塞浦路斯都会被视为可扣税金额而减税。
2021-07-07 14:49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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