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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成立公司最基本的条件,只需要一名满18周岁自然人即可,即一名股东,一名董事。而且唯一的股东可以同时担任董事。还有必须的法定秘书、注册地址通常由中介提供。
一般在内地成立公司才需要一名设为监事。
监事一般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任。具体可以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的任职资格则规定了:
(一)积极条件
1、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我对上市公司监事是如何选出来的并不知情,但一叶知千秋,从某个上市公司的监事诞生,应该也能对监事的产生探个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