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离岸问答 » 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7月1日起实施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减缴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重点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如下:
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中国/海外商标注册/变更等,
更多公司管理资讯,请致电广州登尼特,86-20-87557628,86-18926202816
2019-06-11 14:55 添加评论

要回答该问题请先登录注册

发起人

热门问题

问题状态

  • 最新活动: 2019-06-11 14:55
  • 浏览: 10464
  • 关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