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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类型有离岸和本地之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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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vee

赞同来自: tony_1985 gafit

在香港注册公司的时候并没有离岸公司类型或本地公司类型选择,通常我们注册的香港公司属于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允许本地经营同时也允许离岸经营。虽然香港公司允许离岸经营,但严格意义上来说,香港公司并不算是真正的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为非当地投资者在离岸法域依当地离岸公司法成立的仅能在离岸区以外区域进行营业活动的公司,因此,离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被人们用来泛指在离岸法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实仍不够准确。因为,并非所有在BVI(英属维尔京群岛)、 Cayman Islands (开曼群岛)等离岸法域注册成立的公司就是离岸公司。而根据注册地的法律,这些离岸公司都有不同的称呼。比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称之为国际商务公司,而在开曼群岛称之为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根据该《离岸公司法》的论述,其主要界定如下:

离岸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https://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67516

地域要素

离岸公司必须在特定的离岸法域成立,这是离岸公司的地域要素。 世界上各大洲都有许多著名的离岸法域,这些法域主要是一些岛国,当地为了吸引投资,改善当地经济发展,都特别制定离岸公司法,以鼓励世界各地资本到其当地注册,对于企业的营业所得免除或者收取少量税赋,每年仅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法律要素

离岸公司成立的法律依据必须是离岸法域专门的离岸公司法规范,这是离岸公司的法律要素。比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当地规范离岸公司的法律是《维尔京国际商务公司法》,而在开曼群岛,则为《开曼群岛公司法》第七章下的豁免公司规范。

资本要素

一般而言,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于离岸法域之外的投资者的投资,或者说离岸公司的投资者或设立人具有非当地性,这是离岸公司的资本要素。从各国创设离岸公司法的目的来看,其本质是为了方便境外投资者的资本运作。而从实践来看,由来自离岸地外的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经济组织)和资本设立的公司构成了离岸公司的主体部分。

运营要素

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或者说离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经营的公司,这是离岸公司的运营要素。几乎所有的离岸公司法都规定,一旦发现离岸公司在离岸法域内与其他公司签订商业合同,那么当局就将撤销该公司的离岸地位。离岸公司的注册地在离岸法域境内,而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都在所注册的离岸法域之外进行,离岸公司由此具有了注册地和经营地相分离的特征。这种分离有时不仅体现在公司的投资者不具有离岸法域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上,还体现在其董事、经理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也不是注册地的居民上。
2022-09-14 23:15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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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in

赞同来自: pearl

目前香港商业机构类型主要分三种:分别是有限公司、合伙业务、独资经营。

一般而言,都是以成立有限公司最为常见。在香港,法人机构享有各类税务利益,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可让经营者享有这些优惠,例如香港与内地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

有限公司

依据2014年3月3日生效的新《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登记(或设立)的公司,为之有限公司。第7至12条定义了不同种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团体,即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公司名义签订合约、进行讼诉、拥有资产及借贷。

中小型企业通常以私人公司(而非公众公司)营运。私人有限公司不能邀请公众人士认购公司股份,但公司可有最多50名股东。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会受到限制。

私人有限公司必须要有至少一名董事。第457条限制企业董事组成,要求私人公司(如私人公司属上市公司之集团成员除外)须有至少一名自然人董事。

公司董事应向董事局披露其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董事亦应避免参与跟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交易。

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记录须存放于注册办事处内。

部分公司获准拟备简化版的财政年度周年财务报表及董事报告。新《公司条例》已列出"在提交报告方面获豁免"的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在注册时,公司英文名称的最后一字必须为"limited",而中文名称末端必须为"有限公司"(第622章第102条)。不过,公司注册处处长可行使权力,特许公司名称豁免使用“limited”或“有限公司”的字眼。

订立股东协议十分重要,协议应包括有关退股和股份转让、如何解决日常管理及政策制订的纠纷、保障小股东权利等条款。拟备协议时,阁下应向律师寻求协助。

独资经营

独资经营是指由一个人出资经营的业务,纵然独资经营者可聘用员工协助处理日常工作,但所有业务决定仍只由该独资经营者作出。独资经营者可独享业务的全部利润,也同时独自承担业务的一切债务。

独资经营的优点
  • 独资经营的公司架构简单兼具弹性。
  • 独资经营者可全权控制及决定营运策略、盈利和资金的运用。
  • 终 止业务的手续较为简单。
  • 独资经营业务的盈利税率,较一般企业( 有限公司) 的税率低。在评税时,业务的亏损亦可从独资经营者的其他收入中抵销。

独资经营的缺点
  • 独资经营者须独力承担业务的风险和债务,一旦无力偿还欠债,经营者随时有机会破产。
  • 业务会因独资经营者患病或离世而结束。
  • 业务由一人独力集资经营,因而较难透过其他途径去集资扩充业务。

合伙业务

合伙的意思,是一些人为了牟利而共同经营业务,因而存在关系。

不过,以下公司或组织的成员,他们之间的关系,便不符合《合伙条例》中有关合伙的定义:

(a) 根据任何合股公司注册相关的条例,而注册的公司;或

(b) 根据或依据任何其他条例、成文法则或文书而组成或成立的法团公司或组织。

有别于有限公司,每位合伙人均须为其他合伙人就业务所作出的行为负责,亦须个人承担业务的所有债务。除非另有协议,否则每位合伙人亦可平均分享公司的利润。

涉及合伙人之权益转让,需按合伙协议或所有合伙人之间所订的协议进行,实际上,这类交易对公众投资者吸引力不大。

合伙业务的商号( 公司名) 通常以合伙人的姓氏所组成。如合伙人数目众多,商号可命名为「 xx 公司」或「 xx 事务所」,但请注意,合伙业务的公司名不得加入「有限」或「有限公司」的字眼,否则有关合伙人随时会被检控及罚款。除使用正式合伙商号之外,有关合伙业务亦可同时使用行业/ 营业名称( 例如xx 咖啡店) 。

订立合伙协议十分重要,协议应包括利润分配、如何控制和解决有关业务纠纷的相关条款。在订立协议时,应聘请律师提供协助。

合伙业务的优点
  • 合伙业务较独资经营更容易筹集资金。
  • 合伙人按各自获得的利润缴税,而各合伙人分担的亏损亦可从他们的其他收入中抵销( 详情请参阅另一题目– 税务)。
2015-12-11 17:3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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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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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香港本地账户和离岸账户吧。

香港汇丰开的是香港本地账户。
2015-12-11 15:10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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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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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类型不分离岸或本地。
通常我们注册的类型是“有限公司”。
2015-12-11 15:37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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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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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大家注册的香港公司都是有限公司。只是有些人在内地用香港公司操作外贸,习惯将这类叫香港离岸公司,至少我遇到都是这样。
2015-12-11 16:03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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