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公司的税收政策具体包括哪些优惠?

1.属地征税原则
巴拿马实行属地征税制,仅对在巴拿马境内产生的收入征税。这意味着,如果公司的业务主要在巴拿马境外开展,其境外收入将完全免税。
2.企业所得税优惠
标准税率:巴拿马的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但仅适用于巴拿马境内的收入。
特定区域优惠:
科隆自由贸易区:区内企业出口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进出口免征关税及增值税。
巴拿马太平洋经济特区:区内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进口、出口和零售的税收减免,关税豁免。
跨国公司区域总部(SEM):持有SEM许可证的跨国公司可享受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免征年度净资产税、出口服务增值税和股息预扣税。
3.个人所得税优惠
巴拿马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但仅对在巴拿马境内居住超过183天的个人征收。
外籍人士的全球收入无需在巴拿马交税,个人通过投资全球市场获得的收益(如股票、房地产、基金等)也无需缴纳资本利得税。
4.其他税收优惠
自由贸易区:科隆自由贸易区是世界第二大自由贸易区,区内企业享有进出口免税、免增值税等优惠。
油气企业:油气勘探和生产公司享有特定进口关税免除、特殊折旧率及结转规定等税收优惠。
特定行业:某些行业(如物流服务、数据处理等)在特定经济特区内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