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公司注册香港分公司多久可以为员工办理强积金?
在香港,强积金制度是一项强制性的退休保障安排,类似于内地的社保制度。根据规定,雇主和员工都需要为员工的收入缴纳一定比例的强积金,通常是员工月薪的5%,但双方的缴款总和不得超过每月最高限额,即3000港币。雇主需要在每个供款周期内为员工的强积金计划供款,通常是在每个月的第10天前完成供款。
对于新注册的香港分公司,如果雇佣了香港本地员工,那么强积金是必须缴纳的。分公司需要向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MPFA)注册强积金计划,并提供相关的公司和员工文件来完成注册程序。此外,公司还需要为每位员工开设个人强积金账户,这可以通过与MPFA合作的强积金管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