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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私募基金注册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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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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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私募基金CIMA注册主要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注册申请表格(REEFS Application Form);
  2. 基金设立/注册证明(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Registration (as applicable);
  3. 基金主要条款总结(或其他组织文件,见下述);
  4. 基金结构图;
  5. 基金自身或普通合伙人(如有)关于私募基金注册的决议;
  6. 基金行政管理人出具的同意书(Consent Letter of Fund Administrator);
  7.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机构出具的同意书(Consent Letter of NAV Calculation Agent of the Fund);
  8. 基金注册及转账代理出具的同意书(Consent Letter of Registrar & Transfer Agent of the Fund);
  9. 基金审计师出具的同意书(Consent Letter of the Auditor of the Fund);及
  10. 基金反洗钱合规官的简历(CV)。

如私募基金未聘请行政管理人,则上述 6 无需提供。若私募基金运营者自行处理基金估值、资产的妥善保管和现金监管,则上述 7 和 8 可由基金运营者出具。若在提交注册时,基金尚未聘请CIMA认可的审计师,则在注册时可不提交审计师的同意书,但应在基金首次提交年度审计报告时,一并提交审计师的同意书。另外,无论私募基金是否委任第三方或自行处理基金估值、资产的妥善保管和现金监管,基金均需向投资人发送相关就私募基金注册的通知(可单独发送也可随附于基金认购文件发送),且可一并披露基金估值、资产的妥善保管、现金监管及证券识别的职能要求及利益冲突(如存在该等利益冲突)。

注册私募基金时,CIMA需获知基金向投资者提供的募集条款详情。实践中,该等条款可体现在多种文件里。一些私募基金在提交注册时暂未完成对外募资,或没有单独的募资或基金销售文件,在该情况下,CIMA允许其在注册时仅提供其组织文件(及对其进行的任何后续更改),或提交条款摘要(如有)。如私募基金在提交注册时已有单独包含相关募资条款的募资或基金销售文件、主要条款摘要等,则应提交该等文件而无需提供基金的组织文件。
2022-08-13 10:5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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