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税务电商平台代扣代缴政策
新税改实施后,电商平台对非欧盟电商在其平台销售的货物具有代扣代缴的义务,电商平台被视为“卖方”,以下为电商平台代扣代缴的情况:
电商不平台代扣代缴的情况:
- 从非欧盟国家销售货物价值低于€150.00的商品给欧盟国家的买家(自发货)。
- 非欧盟卖家,货物从欧盟国家的仓库发货给欧盟买家,由电商平台代扣代缴。
电商不平台代扣代缴的情况:
- B2B销售需要卖家自己申报VAT。
- 货物价值超过€150.00由卖家自己申报V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