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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恶意抢注后,要如何合法维权?

商标被恶意抢注后,要如何合法维权?
在生活中,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了,您应该怎么维权呢?又有什么补救措施呢?今天卓信小罗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商标还未被核准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应当先经商标局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公告期为三个月。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三个月内,可以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该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也不得抢先注册被他人使用并以不正当手段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撤销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的,自商标进行注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自己可以通过请求商标管理评审工作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对恶意用户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都是不受五年的时间没有限制。
(三)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可以申请撤销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一个个商标,就好比企业的衣服,如果一个不小心,自己苦心装扮的衣服,就给被人做了嫁衣。尤其是在商标抢注现象漫天飞的今天,无一不在需要提醒中国企业在日常生活管理和经营中务必要不断提高教师自己的知识经济产权法律保护环境意识。
在经营活动品牌时,一定要记得“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理念,做好产品商标战略布局,别让商标已经成为“伤标”,遇到侵权时坚决维护国家自己的品牌自身利益,这样才能让我国企业文化走得更远,发展得更壮大,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商标战争中屹立不倒。
2021-04-25 16:57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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