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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想做“酒王”,商标局敢答应吗?

五粮液想做“酒王”,商标局敢答应吗?
天下三千年,五粮成玉液。在中国白酒行业,是中国传统品牌最多的行业,正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中,来自四川宜宾的五粮液,成为中国酒业的领袖,也在中国浓香型酒中独树一帜。
那么作为中国白酒行业的佼佼者,五粮液非常重视商标品牌保护。根据商标局数据,截止目前,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共注册商标2737件。其中“五粮液”作为其主体商标,不仅仅是地理标志,还是驰名商标。同时,五粮液为防止傍名牌,注册了“千粮液”、“百粮液”、“一粮液”、“二粮液”、“七粮液”、“八粮液”、“十粮液”等等防御性商标。但是,有一枚商标,五粮液至今还未成功注册,究竟哪一枚商标让五粮液如此头疼?
“酒王”商标
五粮液旗下有一枚“酒王”商标,让其操碎了心,却仍旧没有成功注册。从中国商标网查询,“酒王”商标是五粮液于2017年6月30日注册的申请号为25098769号,指定使用在鸡尾酒;含水果酒精饮料;白酒;果酒(含酒精);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汽酒;烧酒;葡萄酒;蒸馏饮料;苹果酒等第33类商标,目前还处于“驳回复审”阶段。商标被驳回,五粮液自然不服,便向商评委提出复审。就在近日,商评委作出回复,还是对该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从商标流程上,也可以看出,该商标还是没有成功注册。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中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人的”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商评委认为,商标“酒王”中的“王”字具有“同类中居首位的、最强的”等含义,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白酒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不予注册。该商标先是被商标局驳回,现在又被商评委驳回,如果五粮液集团坚持注册的话,只能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个途径了。商标注册,的确没有百分之百成功,造成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有很多。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等条款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标志,企业若是使用了国家名称、国徽、红十字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是将商品的通用名称、缺乏显著性的名称作为商标注册,那么将无法通过商标局审查,最终导致企业商标注册失败。
以此可以看出,企业在选择商标名称的时候,除了考虑到名字好听、好记、便于宣传等影响传播力的因素之外,更要考虑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独创性、近似性、欺骗性等专业问题,这样才能顺利通过商标局审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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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14:0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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