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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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假如您的香港公司不做SCR登记,那么最后需要承担是您的香港公司及其重要控制人,而不是秘书公司。
从18年3月起,香港公司注册处将要求所有香港公司必须提交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其中香港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
1.“须登记人士”,即对该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自然人。
2.“须登记法律实体”,例如:对该公司有重大控制权,并为该公司的股东的某公司。
如未进行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该香港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将被处罚最高25,000港币的罚金,并另外每日处罚700港币的罚金。而对于填写内容如有虚假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将处罚最高300,000港币及最长2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