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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分配、分红等问题

我们六个人2013年4月成立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50万,由于每个人经济的情况不一样,在公司成立当时,每个人按照各自的经济能力承诺了出资比例,最多的一个是40万,剩余的部分其他五个人各自是5万、2万、有三个是各自1万,在公司注册的时候,国家已出台关于注册企业可以缓交出注册资金的文件,也就是说,我们是2013年4月注册的,国家允许在2026年之前缴清注册资金,因此,我们当时在注册的时候并没有立刻缴纳注册资金,但是我们几个合伙成立公司的人又内部一起商讨做出了承诺,承诺在2013年12月按照每人各自承诺的出资比例缴齐注册资金,这个承诺书每人都有签字承诺,但是后来又因各种原因没有缴清,并于2015年4月份将之前部分人交于我的少量注册资金原数退还给各自己股东了。
公司成立后,日常的工作都由几位股东一起来做,出资最多那个人主要掌控公司的一个发展方向包括联系业务业务等,其他几个股东主要是做日常的事情以及很多繁杂的事情,公司截止目前是没有请员工的,都是由几位股东自己来做公司的日常业务,而且,其他几位股东在做日常的工作事务的时候,其中有两位股东是做事最多的,因此,在2014年公司通过几位股东的努力,有少部分的盈利。
以上是本公司一个基本的情况,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一、由于公司在2014年多少有些盈利,所以想将2014年盈利的钱分红,如果按照当时出资比例来分工,那在这一年当中做事较多的但出资比例很少的股东觉得很不合理不划算,如果按各股东为公司做事多少来分红,出资比例最多的哪位股东又不同意,因此,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分配比较合理,或者说这样的情况怎样分配在法律的角度是成立的。
二、经过上述这个事情后,有些股东认为公司目前这种状况(截止目前没有请员工,而是由各股东承担日常工作事务)不适宜采用按照各自注册资金的分红比例方式来进行年底分红,从今年开始应该重新商议股权分配比例和分红比例,请问这个提议法律允许吗?或者说 这个提议是否是可行的?
三、按照是上述情况,请问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对公司的股权重新进行分配以及有什么方法对公司盈利进行比较合理的分红。
四、请问公司能不能用公司转的钱给各股东缴纳注册资金?这样做合法吗?这样做合理吗?
2015-05-13 15:51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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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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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常经营有参与干活的股东发工资
分红时按公司比例
2020-10-15 11:26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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