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 大家还会注册香港公司么?
终于减税啦,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企业所得税。减税也是财政扩张举措。不过20万...小卖铺级别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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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其实多数微利企业通过做报表利润轻轻松松就变负的(纳税调整同理),这些企业本来也不交税,所以减和没减基本一样,都征不上来。现在减税的话应该减免工资薪金的个税、降低增值税税率,降低房产税、土地税税率。更重要的是修改各级税收级次,给地方更大的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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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好消息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称,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称,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