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VI公司名称要求
- BVI公司起名自由,允许有中英文公司名称,但中英文名称需对应翻译,需另交300美元申请费用;
- 名称允许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等字眼;同时可以在名称前加上自己喜欢的国家或地区名字:如:中国、香港等;
- 公司名称必须以 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缩写作结束语;
- 公司名称不能使用Assurance、Bank、Building Society、Chamber of Commerce、Chartered、Cooperative、Imperial、Insurance、Municipal、Royal或Trust等字眼,除非得到特别批准。
二、股东董事要求
- 1人以上即可注册BVI公司,股东董事可为同1人
- 股东董事需年满18周岁,拥有有效合法的证件,比如护照或是身份证。
- 股东或董事无身份和国籍限制。
三、公司注册地址
- 任何一家BVI公司都需要有一个BVI境内的实际地址做为公司的注册地址;
- 公司注册地址由中介提供,注册地址位于注册代理之办事处。
四、公司法定秘书
- BVI公司必须有一个BVI本地的居民或公司担任法定秘书;
- 我司将担任BVI公司的法定秘书。
五、经营范围
- BVI公司经营范围原则上并没有太大的限制,在合法的前提下可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
- 金融、银行、信贷、保险等特殊行业,需获得政府特别批准。
注册BVI公司成功后可得到资料:
- 注册证书;
- 一级代理人证明;
- 第一次会议纪录;
- 董事在职证明;
- 董事及股东名册一份;
- 股票本
- 公司章程;
- 公章:3枚(签名章,椭圆章,钢印);
- 全套CPA文件:全套会计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