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官方说五个月,日历上却要八个月,差在递表前那三笔清账
香港私人公司注销走的是简化程序,前提有四条:公司尚未开业或者已停业三个月以上、没有未清偿债务、没有未了诉讼、全体成员同意。税务局出不反对通知书通常四到八周,拿到之后注册处再走三到五个月。这两段加起来,就是官方说的五个月上下的来路。这四条里最容易出事的是第二条:很多老板觉得自己不欠钱,但忘了账上还挂着董事借款。
现实里多出来的两三个月,基本都花在递表之前。第一笔是没交的报税表,只要有一期没报,不反对通知书就不会出。第二笔是账户余额,公司注销前账户必须先清零再销户,销户本身要一到两周,遇到银行要求本人到场的还要排期。第三笔是没到期的合同和租约,对方不同意提前解约,只能等。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分叉:如果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份、或者有子公司,简化程序不适用,要转成清盘。清盘要走登报公告、债权人申报,周期通常九个月到一年半,费用也不是一个量级。
判断:如果你只是不想再维护,公司没有负债也没有资产,直接注销;如果账上还有余额、或者有正在履行的合同,先花两周把这两样清干净再递表,比递上去被打回来快得多。反过来,公司有未了诉讼或者员工薪酬没结清,不要走简化注销,找清算人比省时间更实际。中海纳服务处理这类注销时,会先把未交的报税表和账户余额列成一张清单,再决定递表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