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公司的税收

根据税收规则,小型企业是指与某些“关联“实体一起总营业额低于5千万澳元门槛的企业。
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CGT) 适用于何通过资产处置获得的资本利得它作为所得税的一部分支付,因此其税率也是30%。
外国实体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时购置和使用的资产可能受CGT约束。企业在收购未来可能缴纳CGT的资产时,必须保存记录。在某些情况下,小型企业也可能有资格获得CGT的优惠。
商品和服务税:商品和服务税(GST)是一项广泛征收的税,对在澳大利亚销售或消费的大多数商品、服务和其他物品征收10%的税。澳大利亚商品和服务税(GST)于2000年7月推出。此税种类似于欧盟的增值税制度,要求在后续销售链的每个交易点重新计算并向税务机关支付税款。
澳大利亚的企业必须代表政府征收10%的销售税,他们必须在定期的BAS(商业活动报表)中提交给适用的税收部门。美国的销售税只对终端消费者的销售征收,与之不同的是,GST对所有销售征收,甚至包括原材料,但也有许多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