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企业有哪些税收?

企业所得税:坦桑尼亚居民企业就其境内外的全部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则仅就来源于坦桑尼亚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特定条件下,某些行业和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税率,例如新设立的机动车辆组装工厂在投产之日起前5年内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需对其全球范围内的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在坦桑尼亚境内取得的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采用推定征税和据实征税两种方式,税率根据年所得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增值税:在坦桑尼亚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或进口应税货物及服务时,需缴纳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8%。特定货物或服务如农具、食物、基本农副产品和牲畜等可享受免税优惠。
关税:坦桑尼亚政府正在逐步降低进出口关税,以促进国际贸易。对工业原料、农药、化肥等免征关税,高科技产品如计算机等进口关税为零。
印花税:针对财产转让行为按其获利的1%征税,农地转让行为征收500坦桑尼亚先令。法律和商业文件以特殊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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