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公司的注册要求

注册要求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必须有 sa、gmbh、corp 等含有 “有限责任” 意思的字眼,但不能使用 limited 或 ltd,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公司名称不能出现 bank、trust、mutual fund、insurance、reinsurance 等字眼,且需以下列后缀或其缩写结尾: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dad Anonima、Inc.、Corp.、SA
股东:注册巴拿马公司至少要有两名股东,股东必须是自然人,没有国籍上的限制,巴拿马公司可以发行记名或者不记名股票。部分公司类型如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一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实体
董事:至少需要三名董事,自然人和法人都允许,没有国籍限制。巴拿马公司还需要委任一名财务秘书以及一名公司秘书,法人和自然人都可以,一人可以身兼多职
法定股本与发行股本:巴拿马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10,000 美元作为最少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划分为 100 股每股 100 美元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位于巴拿马
经营范围:注册经营范围无过多限制,但注册前需核实是否需要申请特殊准证,且有些经营活动本地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