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公司注册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公司名称:
必须使用蒙古语,并符合蒙古国法律的规定。同时,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有的公司名称重复。
注册资本:
最低股本为10万美元或等值的蒙古图格里克。如果选择合资形式,每个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额需超过10万美元或等额图格里克。
注册资本可以由现金或实物出资,但现金出资需要为外国货币。
股东和董事:
外国投资者可以独资或合资的形式在蒙古国注册公司。如果选择合资形式,需要找到当地合作伙伴并签署合资协议。
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可以是蒙古国自然人或外国人,但必须符合蒙古国法律的规定。被任命为总干事职位的外国人应持有居留证,否则有必要任命蒙古居民。
注册地址:
公司必须在蒙古国境内拥有实际经营地址,以便接受政府监管和客户联系。
法定地址应登记在蒙古国的单一登记簿上。
注册文件:
准备相关的注册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单、董事名单、授权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外国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等。
如果公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组成,则需要同时提供章程和股东协议,并应以蒙古语和投资者选择的任何其他外语起草,然后每人打印2份,其中股东协议的每份均应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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