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放债人牌照
一、申请香港放债人牌照需要准备的条件有:
在香港办理资质和大陆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申请香港放债人牌照的时候需要填写申请资料后交由注册处处长进行批复,其他资料需要经过管理地的警务处处长进行批复。
申请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申请人的申请表格和声明材料文档;
2、申请的具备放债人业务能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3、申请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4、有适合放债业务的经营场地和场地的租约及平面图;
5、有房屋主书面确认的对于处所拟用作经营放债业务所给予的许可;
6、拟定的经营场地需要由屋宇署签发“占用许可证”
在申请时需要准备的基本资料就是以上几点,其实对于香港其他金额牌照而言,申请的香港放债人牌照是较为简单容易的,只要符合香港放债人牌照所审核的能力条件就基本可以申请成功,其他一些面签个准备的材料都是较为容易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在申请成功香港放债人牌照之后,牌照的有效期的是12个月,在到期之后需要到申请处进行重新的续约,正常经营的牌照在没有违规的情况下是较为容易就能申请到续签的。如果牌照在一年的经营之中出现违约的话,在续签的过程中就会到很大的阻碍。如果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纪行为的话,牌照将会被撤销。后续持牌人也不能进申请牌照。
所以牌照申请到手之后需要认真经营,在经营期间不能变更地址和所经营的业务。如果需要变更地址的话需要到申请处,进行报备。经过申请处处长的批准之才可以进行场地的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