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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颁布新的税务程序执行条例

2023-08-17 19:1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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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en

阿联酋2023年第74号内阁决定废除了2017年第7号联邦法的税务程序及其修正案的执行条例(“旧执行条例”),并颁布2022年第28号联邦法的执行条例(“新执行条例”),该新执行条例于2023年8月1日生效。

新执行条例摘要

新规定保留了旧条例中大部分的规定,对比旧执行条例主要的变化和修订包括:
  1. 定义:对“资产”的定义修改为包括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版权、商誉等)
  2. 记录留存:纳税人应留存的记录要求扩大到(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合同、发票、与估算确认/估算方式选择有关的支持文件、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文件以及转让定价文档
  3. 记录留存时限:纳税人对不同记录的留存期限要求更新如下:
    • 房地产记录的保留期限为自创建此类记录或文件的日历年结束后7年
    • 一般文件保存期限为5年。自相关纳税期结束后第5年提交自愿披露之日起,延长1年(即6年)
    • 法定代表人在结束代表之日起1年内仍需继续保留其所代表的纳税人的账簿和记录。
  4. 语言:阿联酋税务局可以接受以英语或阿拉伯语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数据、信息、记录和任何其他与税务相关的文件
  5. 税务登记:纳税人需要通知税务局的信息变更范围扩大到:电子邮件地址、贸易许可活动、法人实体类型和非法人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等变更情况
  6. 注销:对于需要注销特定税种但未提交注销申请的纳税人,税务局现有权为其注销
  7. 自愿披露:新执行条例要求纳税人对没有对应纳税额造成影响的申报错误也需要提交自愿披露(如未能在纳税申报表中申报进口服务或酋长国纳税申报表中的错误/遗漏等)
  8. 通知方式:税务局可以通过移动短信、智能应用程序或税务局电子系统通知纳税人、其税务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
  9. 税务代理:新执行条例中对税务代理人做出的变化和更新如下:
    • 自然人:阿联酋的税务代理系统正在更新,更新内容包括对自然人专业性、所需经验、教育、语言(能够用阿拉伯语和英语进行交流)、税务代理人登记、更新程序、专业行为和诚信等方面
    • 法人:根据税法中法定税务代理人的新概念,新执行条例对法人作为税务代理人提出了要求
    • 注册和注销:税务代理人应在税务局批准注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费用的缴纳,逾期不付将导致申请被取消
    • 税务代理人的义务:新执行条例中列明了更新的税务代理人义务,包括税务代理人必须满足税务局持续专业发展(CPD)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留存税务代理人现在或曾经代表的任何纳税人的信息、文件、记录和数据等
  10. 税务审计:税务局应在进行税务审计之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纳税人。此外,新行政法规将税务局对纳税人要求查看或获取税务局税务评估额所依据的文件、数据和信息等请求的响应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之前为20个工作日)
  11. 扣押货物的处置:新执行条例赋予阿联酋税务局可以出售扣押货物的权利。相关程序和措施请参加新执行条例中的详细规定
  12. 逃税和解程序:新执行条例规定在针对逃税行为提出正式的刑事立案前,纳税人可以在全额缴纳应缴税款和相关罚款后要求就逃税案件进行和解
  13. 延期:新执行条例对部分事项延期时间表进行了更新:
    • 税务稽查复审/复议请求:根据需要,税务局可以对税务稽查复审/复议请求延长20个工作日
    • 税务争议决定:如果需要延长对税务争议作出决定的期限,税务争议解决委员会可以将税务争议决定的发布日期延长60个工作日
    • 税务稽查审查/税务争议申请提交:在满足前提条件下,税务局和税务争议解决委员会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提交税务稽查审查或税务争议的时间延长超过法定时限
    • 破产:指定的受托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其任命告知税务局。税务局需在受托人任命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指定受托人任何到期税款或启动税务审计的决定
  14. 新执行条例的生效日期:新执行条例自2023年8月1日起生效,但其中与税务代理人登记条件的规定于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阿联酋纳税人需及时了解新执行条例的新规定和变更,判断和评估对业务活动的影响,并做好相关的准备。
2023-08-17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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