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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离岸资讯 &#187; CEPA</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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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会计准则差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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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6 Nov 2016 23:58:3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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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会计准则]]></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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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 刘媛媛（副教授） 朱 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在2003年我国大陆和香港签署了《关于建立更&#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作者 </b>刘媛媛（副教授） 朱 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在2003年我国大陆和香港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a title="新一轮 CEPA 开放，内地与香港审计互认拟广东先试"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2014/07/k838koskkep9/">CEPA</a>）之后，两地资本市场的相互开放和相互对接有了进一步的发展。2007 年，大陆与香港准则制定机构签署了联合声明，实现了两地会计准则的等效互认。在两地会计准则实现三年时间等效后，我国大陆大型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2月获准可以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内地在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进一步深化了大陆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要求对提高A+H股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可比性有着积极作用，然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会计环境等差异，我国大陆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也不尽相同。</p>
<p>基于财务报告的可比性要求，我国大陆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我国境内同时拥有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在定期披露财务报告时，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还应依据国际会计准则或者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调整的财务报表。按照香港的证券监管法令，在香港上市的大陆公司需要同时披露按照香港和<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52180">大陆会计准则</a>编制的财务报告并披露差异的数额和原因。</p>
<p>本文关注的问题是：2006年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以及大陆、香港两地经济交流的不断加深，两地间会计准则还存在哪些方面的差异，有哪些因素影响着A+H股的接轨？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即使在目前两地会计准则协调和趋同以及取消双重审计的背景下，净利润差异额、差异程度呈下降趋势，差异本身依然存在，并且由于准则执行的差异，两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还有待增强。</p>
<p>A+H股上市公司报告利润差异分析</p>
<p>本文收集了A+H股共计82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样本公司均需公开披露经国内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07 ~ 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所以剔除数据缺失严重以致影响分析的样本公司。经过筛选、剔除之后，选出71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研究。</p>
<p>报告利润差异<a title="香港利得税计算" href="http://tools.liankuaiche.com/HKProfitsTax/">计算</a>公式为：净利润差异额=P2-P1；净利润差异率=（P2-P1）/P1×100%。</p>
<p>其中：P1为按照大陆会计准则编制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P2为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值，样本数据中的净利润是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topic/Listed_company">上市公司</a>股东的净利润。</p>
<p>根据公式计算出71家公司2007 ~ 2012年的净利润差异率后，为了排除个别因素的影响，剔除了5个最大值和最小值。71家A+H公司2007 ~ 2012年的净利润差异率趋势如图所示：<br />
<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16/11/HKKJ_NDDJ_1.jpg"><img class="size-full wp-image-2562 aligncenter" alt="HKKJ_NDDJ_1" src="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16/11/HKKJ_NDDJ_1.jpg" width="374" height="153" /></a></p>
<p>由图1可以看出，A+H公司净利润差异率的绝对值在2007 ~ 2012年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按照大陆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与按香港或者国际会计准则标准计算的净利润之间仍然存在着差异，具体的差异分布还需更进一步的统计分析。</p>
<p>从净利润差异额的变化情况来看：正差异的样本数2007 ~ 2009年基本持平，但自2009年开始不断减少；负差异的样本数在2007 ~ 2011年间一直在逐渐减少，但在2012年有略微上升。</p>
<p>通过计算结果可以看出，2007 ~ 2011年五年中，每一个<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58778">会计年度</a>差异额为正的样本量都大于差异额为负的样本量，至2012年正负差异额的样本量数目趋近相同，说明谨慎性会计原则充分发挥了作用，使会计报表在表述上更具稳健性。</p>
<p>零差异的样本数2007 ~ 2012年逐年都在增长，而且零差异的样本从2007年的9个增加到2012年的49个，增长幅度较大，这也就说明大陆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净利润差异正在逐年缩小。</p>
<p>2010 ~ 2012年A+H股上市公司净利润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p>
<p>为了进一步探究A+H股上市公司净利润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本文对各个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不同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中的数据进行摘录并进行分析，寻找导致净利润数据存在差异的共性影响因素。为了突出实效性，本文只研究了2010 ~ 2012年这三年中导致净利润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p>
<p>为了突出导致A+H股上市公司净利润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本文选取了2010 ~ 2012年中净利润差异率较大的有代表性的6家公司，分别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中国国航、华电国际电力、北京北辰实业、兖州煤业、中煤能源，所选企业分别属于交通运输、公共事业、采掘、建筑建材、房地产等行业。</p>
<p>以上6家公司2010 ~ 2012年净利润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及金额见表2，其中H股报表净利润大于A股报表净利润的数额为正数，相反则为负数。</p>
<p>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年报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这一项目还列示了税务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差异。表3将对各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四、大陆、香港会计准则差异对财务报告可比性的影响</p>
<p>对于上述差异，香港会计师公会与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已按《香港和大陆会计准则趋同联合声明》附件二的持续等效机制进行多番讨论研究，于2008年8月份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要求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准则差异外，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应当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运用相同的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p>
<p>但是企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按照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以华电国际为例，2011年A股和H股报表中政府补助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3 478千元，2012年这一因素的影响增加到25 247千元。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满足一定条件的政府补助会先计入长期负债，并当有关的工程符合政府补助的要求时，在其有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利润表内；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有政府文件规定计入资本公积的）不确认为递延收益。两种准则下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处理方法的不同导致按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净利润低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披露的净利润。</p>
<p>那么上述差异是否会影响两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呢？答案是肯定的。虽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概念框架将可比性定义为：对于相同的经济业务，不同的会计主体能反映相同的情况；相反，对于不同的经济业务，会计信息能反映其差异。但是笔者扩充了可比性的内涵，认为对于进行双重披露的A+H股上市公司而言，在A股和H股的报表中对于同一项经济业务进行的会计处理不同，最后导致报表中净利润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很显然这时的会计信息是不具有可比性的。</p>
<p>此时就需要考虑，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呢？实际上，公司特征、会计制度改革、投资者保护制度、公司治理机制、审计监管等因素均在财务报告生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都可能对会计信息可比性产生影响。与H股市场相比，A股资本市场成熟度更低，投资者的理性程度较低，华电国际在A股的年报中将政府补助采用较为稳健的计量模式，降低了净利润的波动率，有助于抑制投资者的过度投机行为。因而我们在分析两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时，不仅需要分析准则本身的差异，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公司在A股和H股的报告中在会计政策选择上的差异，也就是准则执行的差异。</p>
<p>以洛阳玻璃为例，由于大陆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中列示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有控股公司无偿划拨的土地经评估增值部分，即大陆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在香港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中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列示，即香港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列示这部分土地的成本是零成本，因资产成本计量模式差异造成成本差异，也因此造成洛阳玻璃2011年出售土地使用权收益的差异25 662 985.62元。</p>
<p>可以看出，虽然A+H股净利润差异率呈逐年缩小的趋势，但由于部分企业在准则执行上的差异，造成两地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是十分值得关注的。并且提醒我们在缩小两地会计信息差异时，不仅仅需要关注缩小准则本身的差异，还应监督企业在准则执行时是否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来达到盈余管理等目的，从而降低了两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p>
<p>关于提高大陆、香港财务报告可比性的政策建议</p>
<p>根据上述分析，两地会计准则差异依旧存在，实现两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远不止准则等效就可以做到。在此，笔者就如何提高两地财务报告可比性提几点建议。</p>
<p>一是在会计政策与方法的选择上，香港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强调职业判断、自由选择，而大陆由于政策管制较为严格，选择方法往往不够自由。因而应该优化大陆会计政策与方法的选择，企业应该多加强与会计服务机构的沟通，在合理范围内使企业选择能生产更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不仅会计政策相同，会计政策执行结果也相同的目标。</p>
<p>二是针对我国缺乏完善、发达的市场环境的问题，一方面我国应不断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进一步规范企业交易行为，增强资本的流动性，完善资本市场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减少政府对市场的操控，使市场的价格机制真正发挥作用，正确地反映资产的公允价值，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p>
<p>三是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对于两地会计准则仍存在的差异，在处理会计信息时应尽量做到对于同一企业的同一经济业务两地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及会计处理方法上尽量相同，从而增强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并且大力推进会计知识普及教育，提高信息使用者的专业知识，使得投资者能正确区分财务报告中的“相同”与“差异”对可比性的影响。</p>
<p>四是积极推进两地会计准则的协调，进一步缩小大陆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的差异。目前，为了缩小两地会计准则的差异，财政部和香港会计师公会都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根据2010年“香港和大陆会计准则趋同联合声明”更新文件，于香港会计师公会2008年和2009年的趋同更新文件中指出的十项差异现在已经减少到三项。但除继续缩小准则中的差异外，两地还应加强沟通，对准则中差异的减小是否会导致会计处理中差异的减小，进而导致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进行反馈。并且应该增强准则制定者、财务报告编制人员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这三方的交流，讨论目前的差异是否影响财务报告的可比性以及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p>
<p>参考文献</p>
<ol>
<li>杨敏，陆建桥，徐华新.当前国际会计趋同形势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策略选择.会计研究，2011；10</li>
<li>张奇峰，张鸣，戴佳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财务影响与决定因素：以北辰实业为例.会计研究，2011；8</li>
<li>袁知柱，吴粒.会计信息可比性研究评述及未来展望.会计研究，2012；9</li>
<li>何勇.谈或有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关概念的差异.财会月刊，2000；12</li>
<li>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li>
<li>高允斌.试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财会月刊，1994；11</li>
</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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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内地与澳门CEPA服务贸易协议》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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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8 Nov 2015 02:54:1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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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离岸快车（www.liankuaiche.com）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11月28日，商务部副部长王受&#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title="离岸账户的优缺点"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离岸快车</a>（www.liankuaiche.com）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11月28日，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在澳门签署了《<strong>内地与澳门CEPA服务贸易协议</strong>》（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代理行政长官、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中央驻澳门联络办副主任姚坚、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潘云东出席并见证了签署仪式。</p>
<p>《协议》是首个内地全境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方式全面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贸易协议，将标志着内地全境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 正文对与CEPA的关系、适用范围、双方义务、国民待遇、最惠待遇、金融审慎原则、保障措施、例外条款、保留的限制性措施、跨境服务、电信及文化专章、特 殊手续和信息要求、投资便利化等分别作出原则性规定。《协议》附件主要包括：一是内地对澳门在商业存在模式下以负面清单方式保留的限制性措施；二是内地对 澳门在跨境服务、电信领域、文化领域以正面清单方式新增的开放措施以及对CEPA以往协议内容的重述。</p>
<p>《协议》在总结《内地与澳门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 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以下简称《<a href="www.liankuaiche.com/journal/2014/07/k838koskkep9/">广东协议</a>》）先行先试经验的基础上，在内地全境进一步扩大对澳门服务业的开放，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开放 力度大、水平高。内地对澳门开放服务部门将达到153个，涉及世界贸易组织160个服务部门的95.6%，其中62个部门实现国民待遇，比《广东协议》增 加4个部门。使用负面清单的领域，限制性措施仅120项，比《广东协议》负面清单中132项限制性措施减少12项，且其中的28项限制性措施进一步放宽了 准入条件。跨境服务、文化、电信等使用正面清单的领域，新增开放措施20项。二是明确在内地全境给予澳门最惠待遇，即今后内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自由 贸易协定中，只要有优于CEPA的措施均将适用于澳门。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模式相适应的配套管理制度，除了《协议》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电信、文 化领域的公司，金融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外，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协议》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其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以更加便 利澳门业者进入内地市场。</p>
<p>内地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不仅为澳门经济多元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也将为内地服务业发展带来新的活力，有利于内地与澳门经济的全面深入融合，实现两地经济共同发展。</p>
<p><a title=""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afwmyxy/201511/20151101196720.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a></p>
<p>附件1：<a title=""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afwmyxy/201511/20151101196719.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表1）</a></p>
<p>附件1：<a title=""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afwmyxy/201511/20151101196718.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表2）</a></p>
<p>附件1：<a title=""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afwmyxy/201511/20151101196717.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表3）</a></p>
<p>附件1：<a title=""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afwmyxy/201511/20151101196716.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表4）</a></p>
<p>附件2：<a title=""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afwmyxy/201511/20151101196715.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澳门向内地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a></p>
<p>附件3：<a title=""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afwmyxy/201511/20151101196713.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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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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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7 Nov 2015 03:37:2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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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离岸快车（www.liankuaiche.com）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11月27日，商务部副部长王受&#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离岸快车</a>（www.liankuaiche.com）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11月27日，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中央驻港联络办副主任仇鸿出席并见证了签署仪式。</p>
<p>《协议》是首个内地全境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方式全面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贸易协议，标志着内地全境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正 文对与CEPA的关系、适用范围、双方义务、国民待遇、最惠待遇、金融审慎原则、保障措施、例外条款、保留的限制性措施、跨境服务、电信及文化专章、特殊 手续和信息要求、投资便利化等分别作出原则性规定。《协议》附件主要包括：一是内地对香港在商业存在模式下以负面清单方式保留的限制性措施；二是内地对香 港在跨境服务、电信领域、文化领域以正面清单方式新增的开放措施以及对CEPA以往协议内容的重述。</p>
<p>《协议》在总结《内地与香港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 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以下简称《广东协议》）先行先试经验的基础上，在内地全境进一步扩大对香港服务业的开放，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开放 力度大、水平高。内地对香港开放服务部门将达到153个，涉及世界贸易组织160个服务部门的95.6%，其中62个部门实现国民待遇，比《广东协议》增 加4个部门。使用负面清单的领域，限制性措施仅120项，比《广东协议》负面清单中132项限制性措施减少12项，且其中的28项限制性措施进一步放宽了 准入条件。跨境服务、文化、电信等使用正面清单的领域，新增开放措施28项。二是明确在内地全境给予香港最惠待遇，即今后内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自由 贸易协定中，只要有优于CEPA的措施均将适用于香港。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模式相适应的配套管理制度，除了《协议》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电信、文 化领域的公司，金融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外，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协议》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其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以更加便 利香港业者进入内地市场。</p>
<p>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不仅有利于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地位和发展新兴现代服务业，也将为内地服务业发展带来新的活力，有利于内地与香港经济的全面深入融合，实现两地经济共同发展。</p>
<p><a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fwmyxy/201511/20151101196067.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服务贸易协议</a></p>
<p>附件1:<a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fwmyxy/201511/20151101196068.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a></p>
<p>附件2:<a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fwmyxy/201511/20151101196069.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香港向内地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a></p>
<p>附件3:<a href="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fwmyxy/201511/20151101196070.shtml" target="_self" rel="nofollow">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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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一轮 CEPA 开放，内地与香港审计互认拟广东先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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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3 Jul 2014 06:06:56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MCC]]></dc:creator>
				<category><![CDATA[资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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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香港会计师事务所]]></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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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7月4日中国财政部表示，将抓紧研究修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研究内地与香港两地合伙人审计经验互认&#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7月4日中国财政部表示，将抓紧研究修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研究内地与香港两地合伙人审计经验互认，力争纳入新一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开放措施，在广东省先行先试。</p>
<p>力争纳入经贸安排</p>
<p>财政部称，CEPA实施10年，香港会计界人士已成为内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会计行业改革的显著受益者，包括香港事务所承担了绝大部份内地在港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在内地承接了大量临时性的审计业务。</p>
<p>主要涉及以下七方面内容。</p>
<p>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CEPA补充协议九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人士在深圳前海试点担任合伙人。2013年12月，该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2014年6月，进一步扩大到上海自贸区。</p>
<p>二是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互免。通过互免协议安排，符合条件的香港专业人士可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四门考试科目。</p>
<p>三是注册时认可香港审计经验。允许香港人士在申请内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时，香港审计工作经验等同于相等时间的内地审计工作经验。</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left">
<tbody>
<tr>
<td></td>
</tr>
</tbody>
</table>
<p>四是对内地工作时间要求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已持有内地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在内地执业的香港会计师每年在内地的工作时间要求比照内地注册会计师实行。</p>
<p>五是延长来内地临时执业许可有效期，简化申报材料。通过CEPA磋商，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从半年延长到五年；自2012年9月起，进一步简化了香港事务所临时执业的材料申报要求。</p>
<p>六是开放会计资格相关考试并提供考试便利化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人士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在香港设立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在广东省深圳市和东莞市办理香港居民报考内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事宜并设置专门考场。</p>
<p>七是开放代理记账业务。允许香港会计师在内地依法设立的咨询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会计师担任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p>
<p>据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4月30日，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共818家 （含红筹 股企业129家，H股及A+H股企业187家，其他内地民营企业502家），市值占香港总市值的55.8%，成交金额占香港整体股份成交金额的 70.2%。2013年度，上述818家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中，由香港事务所直接提供审计服务的约占95%。</p>
<p>此外，香港事务所还在内地承接大量临时性的审计业务。财政部透露，仅2009年至2013年间，该部门就向香港事务所发放临时执业许可110批次，惠及香港专业人士三千五百多人次；目前，香港一批中小事务所70%的收入直接或间接来自内地企业。</p>
<p>财政部指，下一步将积极研究制订包括香港人在内的境外人员担任内地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制度，力争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广东全省，并在3年左右有序扩大到全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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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财政部在会计服务领域给予香港优惠累计达20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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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1 Jul 2014 05:26:4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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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近日，据中新社报道，财政部7月4日表示，CEPA实施十年来，财政部在会计服务领域给予香港一系列优惠，惠港措施累计达20项，主要涉及以下七方面内容。</p>
<p>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CEPA补充协议九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人士在深圳前海试点担任合伙人。2013年12月，该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2014年6月，进一步扩大到上海自贸区。</p>
<p>二是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互免。通过互免协议安排，符合条件的香港专业人士可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四门考试科目。</p>
<p>三是注册时认可香港审计经验。允许香港人士在申请内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时，香港审计工作经验等同于相等时间的内地审计工作经验。</p>
<p>四是对内地工作时间要求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已持有内地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在内地执业的香港会计师每年在内地的工作时间要求比照内地注册会计师实行。</p>
<p>五是延长来内地临时执业许可有效期，简化申报材料。通过CEPA磋商，<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topic/%E9%A6%99%E6%B8%AF%E4%BC%9A%E8%AE%A1%E5%B8%88%E4%BA%8B%E5%8A%A1%E6%89%80">香港会计师事务所</a>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从半年延长到五年；自2012年9月起，进一步简化了香港事务所临时执业的材料申报要求。</p>
<p>六是开放会计资格相关考试并提供考试便利化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人士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在香港设立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在广东省深圳市和东莞市办理香港居民报考内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事宜并设置专门考场。</p>
<p>七是开放代理记账业务。允许香港会计师在内地依法设立的咨询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会计师担任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完)</p>
<p>来源：中国新闻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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