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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离岸资讯 &#187; 融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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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离岸快车</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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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融资性买卖合同的类型化认定及处理方法</title>
		<link>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2015/10/k9d0ndv2/</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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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9 Oct 2015 03:56:29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MCC]]></dc:creator>
				<category><![CDATA[资讯]]></category>
		<category><![CDATA[买卖合同]]></category>
		<category><![CDATA[融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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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王富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来源/《人民司法》2015年第13期 一、融资性买卖的两种类型及资本运作模&#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文/王富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p>
<p>来源/《人民司法》2015年第13期</p>
<p>一、融资性买卖的两种类型及资本运作模式</p>
<p>在对融资性买卖的规范监管方面，司法囿于其被动性，不能从融资体质机制方面进行源头治理，只能通过融资性买卖的个案纠纷裁量，间接实现对融资性买卖的规范指引功能。而正确审理融资性买卖纠纷，应以准确识别认定融资性买卖为前提。这在审判实务中应属于一个事实认定问题。</p>
<p>从形式要件上看，融资性买卖完全符合一般买卖的特征，因此很多情况下确实被作为买卖纠纷进行了审理。在以托盘模式开展的融资性买卖中，借款方系通过第三方的配合帮助才完成融资，从这个角度看，融资性买卖又与合作法律关系存在相似性，容易混淆。</p>
<p>融资性买卖与合作法律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在融资性买卖交易中，贷款人只希望获取固定收益(利息)，而没有与借款人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的意思;但在合作法律关系中，合作双方则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融资性买卖与一般买卖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当事人的真实效果意思为融资而非买卖，即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之间不一致。一般而言，对交易行为的性质认定应以外在表示行为为准，即遵循表示主义原则，具体到商法领域就是遵循外观主义原则。但当交易行为明显有悖于一般交易常理，以至于使人有理由质疑当事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存在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限制之嫌时，则应采取意思主义，对当事人的真意进行探究。</p>
<p>融资性买卖的识别即属于后者。在审判实务当中，当行为人有意隐瞒缔约效果意思，竭力掩盖借贷的真实意图时，如何透过表象发现买卖形式背后隐藏的当事人的真实交易目的，无疑是对法官阅历、智识、经验等的考验，也是审判的难点。</p>
<p>笔者认为，融资性买卖的具体形式虽然千差万别，但并非无规律可循。根据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着真实的买卖意图和产品需求、货物是否实际交付流转，融资性买卖的基本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br />
(一)资金空转型的融资性买卖</p>
<p>在这种融资性买卖中，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都没有真实的买卖意图，各方对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交易性质均属明知，买卖标的物通常存放于第三方仓库中不实际交付流转，甚至很多情形下根本不存在标的物，买卖纯粹是资金融通所披的合法外衣。具体而言，此类融资性买卖的主要特征是：</p>
<p>1. 三方或三方以上主体之间进行闭合型循环买卖。</p>
<p>循环买卖的基本模式是：出借资金的企业先作为买入方对外签订买卖合同，将资金以货款形式支付出去，经过一定期限后，再作为卖出方签订另一个标的物数量、质量等相同或相似的买卖合同，从而在参与交易各方之间形成一个闭合的资金往返路径。在这一循环中，贷款方以货款形式回收资金，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固定利息收益。</p>
<p>为了掩饰借贷双方之间直接以同一标的物进行逆向虚假买卖的行为，当事人往往会再引入一个关联公司或合作单位，开展三方之间的托盘交易。第三方参与托盘交易，主要扮演两种角色：一种是以中间商、“二传手”的角色，在借贷企业之间衔接过渡，开展形式上的连环买卖，资金最终由借款企业通过向贷款企业回购货物的形式归还出借方;另一种是第三方为借款企业的关联企业或合作单位，由其实施回购行为，以货款形式将借款返还给出借方，关联企业之间再通过内部交易结算完成闭合型的资金循环。</p>
<p>除此种基本模式外，实践中还有第三方与贷款企业签订委托合同，委托贷款企业向借款方购买货物支付借款，经过一定期限后再由借款方向委托人回购货物返还借款，而后由委托双方通过交易结算完成资金循环。虽然此时交易形式是由委托加买卖构成，表面上看与前述采用多重买卖形式进行借贷有所不同，但实质都是通过闭合的循环买卖交易完成融资，本质上并无差异。</p>
<p>2. 标的物相同且不实际交付流转。</p>
<p>托盘融资买卖中，除价款外，几个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类型、数量、质量等方面往往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由于当事人之间并无真实的买卖意图及货物需求，故标的物一般不随交易流程而实际交付流转。更有甚者，借贷双方与仓储企业串通，以根本不存在货物的仓单、进仓单等货权凭证虚构买卖标的物，进行没有实物的资金空转型买卖。</p>
<p>3.借款企业低卖高买，形式上在从事亏本的交易，实质上是支付借款利息。</p>
<p>由于托盘买卖的实质为借贷，故借款企业在获得贷款的同时，应向贷款企业支付固定的利息，这也是贷款企业参与融资交易的经济目的。利息的支付方式大都通过事先约定的买卖价差来完成。借款企业先卖后买同种商品，低价卖出、高价买入，且不考虑市场的实际价格而预先就约定了不利于自己的价差，形式上是在从事完全亏本的生意。<br />
(二)代垫资金型的融资性买卖</p>
<p>在这种交易模式中，借款方(实际买受人)确有向供货方买卖货物的真实意图和货物需求，只是因资金紧缺无力直接从供货人处购得标的物，故而通过第三方托盘<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59003">融资</a>：由第三方代垫资金向供货方购得标的物，然后借款人再通过与第三方签订付款期限延后的买卖合同取得标的物，并以买卖价差或资金占用费的形式向贷款方支付固定的利息收益。与前述资金空转型买卖相比，这种融资性买卖的主要特征是：</p>
<p>1. 实际买受人存在着向供货人购买货物的真实意图，标的物往往客观存在且实际交付流转。因而，此种代垫资金型融资交易模式与真正的连环买卖更为相似，更具有隐蔽性。</p>
<p>2.作为托盘企业的贷款方，无真实的买卖意图和货物需求，其与借款方、供货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仅为融资之需，交易目的在于获取固定的利息。因此，贷款方不受标的物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不承担市场行情变化的风险。</p>
<p>3.供货人由作为实际买受人的借款方指定，货物通常由供货人直接交付给实际买受人，贷款方一般不参与物的实际交付。在这种融资性买卖中，供货人和实际买受人之间往往事先就存在着业务联系，有的甚至是关联企业，只是因为融资需求才吸收第三方托盘企业加入到供应链条中来，故供货人、标的物通常由实际买受人指定，出借方仅对实际买受人选定的出卖人付款即完成交易义务，而无需对供货人的资信度、标的物的质量、供货时间等负责，不承担出卖方的瑕疵担保责任。为简化交易流程，当事人之间往往约定由供货人直接将标的物交付给实际买受人，贷款方不参与物的交付和流转。这与连环买卖中，交易对象由买卖各方自由选定、买受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一般随着交易流程而交付流转等存在着差异。</p>
<p>因代垫资金型的融资性买卖存在着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流转，具有买卖交易承载的资源配置功能，故在理论和实践当中，亦有观点认为它与纯粹的融资借贷相去甚远，而与连环买卖更为接近，应按连环买卖加以认定，不以融资性买卖论处。<br />
二、企业间融资性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p>
<p>企业间融资性买卖的实质是以买卖形式掩盖的企业间借贷，在对其效力进行评价时，应以实质上的法律关系即企业间借贷法律关系作为评价目标。因此，融资性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取决于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p>
<p>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一直存在争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不仅是一个学术争论问题，而且直接关涉国家的经济发展、金融政策制定以及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间借贷案件时裁判尺度的把握，确有研讨的必要。</p>
<p>笔者认为，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主要分歧不在于法理认识，而是一个司法政策的选择问题。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目前在认定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问题上，应着重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p>
<p>一是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与融资难之间的矛盾，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广大中<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51830">小微企业</a>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以及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资金的规模扩张，必然会存在旺盛的资金需求。但因业绩考核及风险防控等限制，中小微企业从银行直接融资难上加难，这是我国目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一个十分突出而又始终没有解决的问题。这一矛盾导致大量的中小微企业只能转求其他民间融资渠道来解决资金瓶颈。据调研数据显示，向其他企业借贷在企业民间借入资金来源中占61.74%，成为中小微企业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在这种状况下，限制企业间借贷的经济政策和相关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虽尚未根本改变或废止，但已经出现了松动的迹象。</p>
<p>作为司法机关，在制定企业间借贷的司法政策时，如果仍然因循守旧，完全照搬沿袭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完全否定企业间借贷的做法，无疑是漠视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不顾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失当之举。就此而言，持有效论者的主张确有合理之处，值得重视和研究。</p>
<p>二是要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避免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完全否定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司法政策在当前已经不合时宜，那么能否即时不加限制地放开企业间借贷，完全认可其有效呢?笔者认为，现阶段亦不可。有观点进行了深入剖析并表达了强烈的担忧：在传统实体经济利润微薄的今天，如果将企业间借贷界定为商事借贷行为并且容许其发展，默许其偶发的借贷行为转变为长期的借贷业务，那么，“钱生钱”的资本运作模式带来的一时丰厚回报会使部分中小企业主不安心于传统实业发展，而进入“食利者”的行列，由此可能导致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过渡转化，既有害于经济的良性发展，又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在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尚未完善、相关经济金融政策尚未完全开放企业间借贷市场的情况下，司法不宜越俎代庖，先行将闸门完全打开，使企业间借贷行为一概合法化。</p>
<p>综上，对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应采用辩证的、发展的观点，因此，目前阶段采取一种相对较为折中的司法政策，根据企业间借贷的具体情形分类处理，可能是比较适当的政策选择。经过权衡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召开的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对这一司法政策进行了阐明，在商事审判中，对于企业间借贷，应当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相应地，司法在处理以买卖形式进行企业间借贷的纠纷时，也要以此为基础进行裁量，即企业间以买卖形式进行的临时性资金借贷行为，应属有效;企业间以买卖形式进行长期的、经营性的借贷行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p>
<p>三、融资性买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p>
<p>融资性买卖合同无效后，应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p>
<p>第一，当事人虽未主张合同无效，但人民法院仍可以依职权对合同效力进行审查，并在判决合同无效时直接分配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责任。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制不法交易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人民法院仍应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依职权对符合无效情形的交易行为作出无效认定。</p>
<p>在融资性买卖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情形是实际用款人下落不明或资金链断裂，无法依照约定返还借款的本息，用资方追诉实际用款人无法获得补救，故转以托盘交易的其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诉请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货物或返还货款。显然，当事人的这种诉讼请求是以融资性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的，并未主张合同无效及损失赔偿。即便如此，人民法院亦应对合同的效力问题进行审查。</p>
<p>但在具体操作时应注意的是，如当事人以合同有效为前提提起诉讼，而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一审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其对合同效力的认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如当事人不予变更，一审法院则可以主动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并在判决合同无效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当诉讼已经进入二审或再审程序，则不存在变更诉讼请求及直接追加当事人的问题，如法院认定合同为无效，但又缺少必要诉讼当事人，则应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p>
<p>第二，因合同无效而返还借款时，应一并返还借款的利息。融资性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当事人的缔约效果意思不应再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故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高额<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58457">利润</a>不能支持，以体现国家公权力对无效合同关系的强制性干预。但货币的占用确实会产生法定孳息，这与当事人是否约定无关。</p>
<p>因此，当融资性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资金使用方在返还借款时，应一并返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否则，资金使用方会因此获得不当得利。当前，利率的标准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确定。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人民银行将来可能不再公布贷款的基准利率，这时可以按当地不同商业银行同时期同档贷款的平均利率作为<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29961">利息</a>的计算依据。</p>
<p>第三，应将由多个合同构成的融资性买卖作为一个整体，根据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合理分配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融资性买卖纠纷中，资金使用方往往资金链断裂或下落不明，不能返还所借款项，从而造成贷款方的损失。对于该损失由谁承担及责任大小如何确定，实践当中认识不一。一种观点认为，应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由贷款方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损失，其他参与人并非借贷主体，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p>
<p>笔者认为，融资性买卖中涉及多份合同，各参与主体通过相应合同而建立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筑了一个完整的交易流程，并从中分享收益。故在责任主体的范围确定上，应突破单一合同的相对性限制而进行整体考虑，将参与托盘融资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纳入考量的范围，这也符合利益与风险相一致原则。因融资性买卖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责任在性质上属于缔约过错责任，故责任大小应根据责任主体在整个交易中的过错程度予以确定，无过错的即可以免于承担责任。（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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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创业失败“备忘录”：融资、团队、利益兑现</title>
		<link>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2013/03/f3gr5fv/</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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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1 Mar 2013 04:15:33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MCC]]></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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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融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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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创业不是好玩的事情，90%以上的创业一定会死，能活下来的绝对是祖坟冒青烟。”天使投资人雷军曾这样感慨。而本文&#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创业不是好玩的事情，90%以上的创业一定会死，能活下来的绝对是祖坟冒青烟。”天使投资人雷军曾这样感慨。而本文作者许怡然便是那90%中的一员，作为一个屡创屡败的网游创业者，他用近八千字分享了自己遇到的融资、团队、利益兑现等问题，特详尽，特干货，特别推荐！</p>
<p>经历太多次创业，发现创业实在太难，一开始我认为是我的运气稍微差了一点，每一次创业失败的原因都不尽相同，使我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创业痛苦，不过后来看看我周围跟我一起创业的弟兄们，发现创业的人生就是如此。在此不乏调侃地写下网游创业失败全攻略给各位共享。各位有过创业失败经历的人可能会有“心有戚戚焉”的感觉；正在创业但至今还没有经历过失败的朋友们，你们也可能也会产生类似的感觉，那就要小心了，希望你们能够引以为鉴；还没有开始但正在准备创业的朋友们，希望你们还有机会慎重选择！另外请各位清醒地记住：你们每天看到的那几个创业成功的案例仅仅是无数创业者当中的沧海一粟，那无数被大海淹没的99.9%的创业失败案例是没有机会通过各种媒体进入到你的视线的，如果你仅仅看到一些看似简单的成功就认为创业如此简单的话，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你错了。</p>
<p>1. 融资的问题：</p>
<p>- 风险投资只有锦上添花的，没有雪中送炭的。如果你没有现成的产品并且已经在市场上运营并产生盈利，或者你的团队非常有名气，以前创造过很辉煌的成功案例，风险投资基本不会考虑给你投资，请不要浪费时间了。如果你的团队遇到问题了想去找VC要钱，那也请你不要浪费时间了，VC这时候是不会来帮你的。这次金融危机出现的情况你们应该已经看到了，很多VC正在把遇到困难的公司强制关闭套现走人，别忘了他们多数都是无限合伙制的，基金赔了钱，合伙人要自己掏腰包的！</p>
<p>- 针对游戏产业的特殊情况，风险投资通常不喜欢投资纯研发公司，因为研发时间长，风险大，收益比例远比运营商低。而开发商转型成为运营商的难度非常大，需要的资金和经验远远超越单纯的开发商，所以运营商真正获得投资的几率也很低。</p>
<p>- 市场上有很多所谓的“天使投资人”，可能会愿意投资比较早期的研发团队，但他们往往不是游戏行业的人，资金也不是很充裕，或者表面上很充裕，但未必愿意持续地拿出来投资游戏。因为他们对游戏一知半解，对于不懂的行业投资就会比较谨慎，所以即使资金很充裕，也不会真的全力投入(当然表面上肯定总是显得很有信心的样子)，他们给你的第一笔钱是绝对不会够你安稳稳把游戏开发完的，即使表面功夫做得很到位，很大一笔钱一笔到帐了，但没有一个天使会不严格控制你的财务的，这很好理解：你把钱都从银行里提出来跑了怎么办？当然也没有哪个天使会放弃自己从银行里取钱的权利，所以一遇到困难他就会立即撤退，到时候你骑虎难下，没有钱就是死，再融资就会大大稀释团队股份，而且新的VC或投资者既不愿意见到有一个不懂游戏的天使占大股，也不喜欢遇到困难的团队，更不喜欢拿钱把原来的股东买出去，这很好理解，凭什么我把钱给一个已经不可能为这个公司继续作贡献的人呢？何况他还很失败。我下面还会提到，这种天使资本即使一开始拿到了，往往在日后的合作中也会产生非常多的矛盾，导致项目失败概率几乎达到100%。所以虽然我自己也在业余时间偶尔做做天使，但我还是我强烈建议：不懂这个行业的天使的钱不要随便拿，他们与魔鬼之间只有一步之遥！再多说一句：对业内的人给的天使投资也要小心，你很难了解他到底有多懂，如果仅仅是“略懂”，还要很积极地过来管你，那你很可能很快要体验到生不如死的滋味了。</p>
<p>2. 投资者的问题：</p>
<p>- 管理冲突</p>
<p>多数早期的天使投资者，即使是游戏业内的投资者，往往都是不够专业的，他们往往对游戏一知半解，却自认为很了解，他们会过多地亲自参与产品的管理和设计决策，或者盲目相信某个自称为专家的“亲信”，把他安插到团队里面负责日常的管理或者监控，这些人经常犯的错误有：</p>
<p>提出令人啼笑皆非的所谓游戏创意，自认为是所谓的游戏特色，其实成了导致项目失败的罪魁祸首。</p>
<p>过分重视某些没意义的细节而忽略了更重要的大方向，让团队精力分配失衡，开发周期拖长。</p>
<p>投资者安插的“探子”往往是能说会道，会讨领导喜欢的那种类型，或者干脆就是投资人的某个亲戚，典型的情况是一个就知道成天玩游戏，其实根本不懂事的孩子，他们的真实的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非常差，他们一味迎合投资者的非专业想法，经常与团队发生严重的管理冲突，再加上每个新招聘的人他们都要过目，往往引发很大的团队内部矛盾。</p>
<p>- 投资者无法承受挫折而撤退</p>
<p>每个人才和团队都有他的成长过程，即使是有成功经验的天才团队，也难免在新的游戏设计或者开发中出现失误。而绝大多数投资者，包括很多业内的投资者对团队都没有足够的耐心，在产品开发遭遇困难的时候，或者在产品上线运营之后发现情况不够理想就会立即放弃投资。</p>
<p>其实投资者一般都会同时投资多个项目，当其中一个项目遇到困难的时候就立即停止，把资源留给其他的项目。这其实是最常见的投资策略，因为对投资者来说，这样可以分散风险，避免损失单方面扩大，但是对你来讲，你没有机会分散风险，出了问题就只有死路一条。</p>
<p>- 由于投资者自身原因撤资</p>
<p>投资者往往有他自己的主业，也就是所谓的现金牛，没有这些现金牛，也就无所谓那些“闲钱”来做投资。但是当他们的主业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非主业的投资砍掉，甚至其实有些投资者做投资的钱根本就是他在金融市场上“借”来的，市场一旦不景气，保命还来不及呢，你的团队再好，产品无论开发有多顺利，他都会采取丢车保帅的策略，忍痛把你卖掉或者直接关门儿了事儿。能卖掉也别高兴，愿意在这时候接盘的新东家没有不趁机狠狠砍价的，未来也未必不会再卖你。有人可能会说：“有合同在呢！他怎么能随便撤资呢？”请允许我说句很令人伤心的话：合同到这时候就是一张废纸，当你到了连工资都没的领了的时候，你还有钱有闲去打官司吗？就算你能抗住，你团队里其他人也抗不住呀，早就一哄而散各自去找工作了！</p>
<p>3. 团队自身的问题：</p>
<p>- 管理经验不足</p>
<p>有创业热情的各位，你们都是懂得怎么做游戏的精英吧？所以你们多数都有一些设计制作游戏的特殊技能，所以你通常并不一定是一个很好的管理人才，对吗？但是一旦你开始创业，你的痛苦就随之而来了，你发现你每天80%以上的时间并不是在做游戏，而是在处理一些跟具体游戏设计制作毫无关系的事情：</p>
<p>- 通过各种途径找找投资，每天写大量的给外行看的可以说毫无用处的资料，并且不得不面对各种假行家与真外行，假朋友与真骗子，假投资与真中介，假有钱与真没钱的投资人等等。</p>
<p>- 通过各种途径找人，为了说服一些能够帮助你团队更上一层楼的高手加盟而使尽浑身解数，上班的时候偷偷在公司内拉帮结派，下班后工作到深夜；其实高手们都各怀心腹事，说不定同时准备着好几个创业计划，谁拿到钱就跟谁走，表面上跟你说好了，你苦苦地为未来画饼，许诺未来的高薪，给股份，给期权，什么好条件都给他们了，自己反而剩的很少，结果别人给的条件更好，人家最后决定跟别人走了。</p>
<p>- 好容易成立了团队，有一点点钱先给大家发着，自己苦着点不拿钱或者拿得最少以鼓舞士气。结果你的手下还耍大牌，工作干得不够好还一天到晚抱怨太累拿得少，结果虽然名义上你是总经理，你给他钱，其实他跟你领导一样，比领导还难伺候。我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你虽然给他发着工资，你是老板，但你实际上是孙子，他是爷爷，你不郁闷么？</p>
<p>- 好容易关键的几个人都凑齐了，大家都是牛人，谁也瞧不起谁，加上策划和程序美术本来就是天生的死对头，以前没合作过的基本上一定会打起来，以前合作过的，比较愉快的，可能因为以前是公司老板给大家发工资，大家互相之间没那么多利益纠葛，现在都一起过苦日子了，利益捆绑在一起了，发生一点小矛盾就容易转化成对人不对事的大矛盾。</p>
<p>- 好容易找到点启动资金了，可以成立公司了，头疼的事情还在后面呢！租房子，买机器，为了图便宜跟各种小商小贩砍价。办理公司注册手续，如果是海外投资，要设立离岸公司，为了怕上当，投资者请律师做的文件还要找懂法律的熟人帮忙审，可全都是英文的，上百页，随便找个人也看不懂。还要再搞国内公司，换美金，弄注册资金，办国税、地税，为了避税还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 ，想搞运营的公司你就更麻烦了，还有ICP，网文，虚拟货币发行权…。全都弄完了大半年都过去了，整个人掉一层皮。什么？请个行政出纳之类的，让他们去跑不就搞定了？请问，哪件事不是需要你老大批的重要事情？一个文件做错了你身家性命就没了，随便找一个月薪1000多的人搞你就放心了？</p>
<p>- 好容易大家磨合好了，劲儿往一处使，干了多半年，发现其中一个核心成员水平不够，要不就是能力虽然不错，但就是合不来，人家现在不想给你当爷爷了，唉，都怪当初没看准，可是没办法，不干一段时间怎么发现得了？股份都已经给了，一大堆文件上都有他的签名呢，你让他把股份让出来容易吗？股东名单里留一个去了竞争对手公司的人你以后怎么再找投资？赶紧找人代替吧，他前面的工作基本上就都费了，新来的人还得跟团队重新磨合，哪有那么多时间和资金呀，你能保证这么着急找来的人就行吗？他也要股份，你还有吗？所以我多次建议创业者：不要在创业初期就把股份都分掉了，给自己留点余地，做一个期权或期股的池子，以公司制度的方式把核心员工的未来分红权或者股份将里写在他的员工合同里就行了，制定一个尽量客观的评估制度，根据他的工作绩效随时调整比例，离职的时候自动失效。不愿意的对你根本就没有信任，小心点吧。或者反过来你信任他得了，反正干不成大家的股份都跟废纸一样，你也尝尝既创业又当爷爷的滋味不好吗？</p>
<p>- 技术经验不足</p>
<p>因为技术死的产品太多了，80%的产品刚出来都有技术问题，即使是有经验的人，你敢说你做的游戏跟他以前作过的完全一样？那你也真够山寨的，就算是纯粹的山寨，你敢说你的程序亲自作过一个网游所需要的全部技术？知道所有的坎儿和雷？整个游戏有多少行程序？整个程序其实是一根链条，有一个环坏了，链子上其他的环再强都没用，还得断，你不熟悉的一段代码出了错绝对能害死你。</p>
<p>你不是山寨，有创新？好，对不起，那就是风险，创新的思路往往创造了新的技术挑战，带来了各种技术上的不确定性，造成最后无法克服的技术障碍。最烦的是，最后发现其实这些想法很多以前失败过的团队早就尝试过了，当然了，人家都不是傻子，这个行业那么赚钱，精英全都在这儿呢，你能想出来的创新人家也早就想到过了，而且你的绝大多数所谓创新其实也是参考了国外的单机游戏而已，难道不是吗？人家都没做，就你做了，你还洋洋得意呢，可实际不是因为人家没想到，是因为人家试验不成功，技术上走不通，尸骨都堆成山了，你不知道而已。</p>
<p>经常有人跟我说，无论如何要搏一回嘛，毕竟还年轻，失败的教训也是有益的。请问，如果是这样的死法，你获得什么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了吗？你能保证未来的创新不遇到新的技术风险吗？<br />
<span id="more-678"></span><br />
- 策划经验不足</p>
<p>连山寨都不会的策划咱就不说了，他们不该拿到投资对吧？你是有能力的，你做创新的，这样的你能够因为策划死的还算是幸运的呢，因为毕竟你的技术和美术走过来了，你出了那么多创新的想法人家都给你实现了，多不容易呀。可是玩家真的能认可你的新设计吗？你的新设计真的天衣无缝吗？没上线之前你就知道玩家会怎么玩你的游戏吗？很多人一起玩儿会发生什么你真的已经算得清清楚楚了吗？你自认为比玩家聪明，可实际上线运营后往往发现玩家比你聪明得多。发现错了，改吧，玩家给你机会改吗？玩家中那些受你迫害的人已经走了，留下来的既得利益者由于你改后被剥夺了利益也拜拜了，现在怎么办？再投一笔推广费用拉新玩家吧？这回可要更多的钱了，因为你已经有不好的口碑了，对吧？可是你的投资者，你的运营商们有那么大的忍耐力吗？</p>
<p>- 美术水平不够</p>
<p>因为美术死的听到的倒是不多，不过也不可掉以轻心呀。你团队里的美术都是很有理想抱负的人，否则人家好好的呆在公司里领工资不好吗，为什么要跟你出来创业？但是美术肯定希望视觉效果好看的，否则他的价值体现在哪儿呀？(顺便提一句，投资人往往喜欢看图片的，因为他们看不懂代码和数值策划)</p>
<p>为了把美术效果做好，你的技术和策划会背上很大的包袱，客户端规格一升再升，最后连最高档的机器都跑不动。你的技术会跟你说：没关系，现在是开发阶段，以实现功能为主，还没优化呢，等做完了一起优化，优化完了能好很多呢；或者说：这些特效我们都能给它加上开关，在低档的机器上我们就关掉，保证跑得动。你就信了。可最后结果呢？他根本没做过优化，哪有那么多美丽的优化空间呀？他们会说：“这些模型做的面数太多了嘛！”“我哪想到他在怪物和场景上用这么多贴图呀！”，等开发完了做测试的时候，你兴冲冲的找了台低档的机器，把特效开关都关了一看，啊？你的美术哭了：这是我做的游戏吗？你也哭了：好像也没跑得很快的样子呀？原来程序开发的时候都是用的好机器，也根本就没试过同屏很多人的情况，现在怎么办？美术重做？程序换人？…</p>
<p>- 人员招聘困难</p>
<p>光有你们几个核心的高手齐心合力也不够呀，一个网游3~5个人就能做吗？你得招聘吧？猎头是肯定用不起了，招聘网站上又都是些新手，哎，就在原来的公司里搜罗得了。可是你走了原来的公司人家不防着你？而且凡是有创业情结的牛人都已经被扫荡过N遍了，还有你的份儿吗？普通员工为的是稳定的工作，要不就是钱，你是新成立的小公司，你不稳定，所以要给高薪吧？左一个高薪，又一个高薪，该交的几险几金都得交着，他们比你们拿得都多，你忍了投资人不跟你急？干的活儿很普通，该下班又正常下班，该请假又正常请假，想开掉？新劳动法看过吗？那么多打官司的你见过公司赢的吗？我好几个朋友跟我说过同样的话：“看了新版劳动法之后，我直接把公司给关了，我打工去！”。不开除，做得不好你教他，可是你的时间花了不说，他学习的时间和学会了让他重做的那些活儿的时间你还得照付工资。整来整去就觉得自己干最快，又好又便宜，可就算你浑身是铁，能捻几颗钉子？</p>
<p>- 资源不足造成折衷过多</p>
<p>初创团队往往因为资金或团队人数、能力等原因，在设计产品的时候不得不做很多折衷，真正制作的产品跟你的理想有很大的差距，原本很有潜力的好想法并没有机会发挥。可是一个折衷到几乎已经平庸的游戏能够在当今这个竞争这么激烈的市场上脱颖而出吗？大公司花上百人做几年的产品都不一定做成呢，你这种小公司做了那么多折衷的设计… 往往辛辛苦苦做了1年半了，回头看看自己当初的想法，再看看自己现在的半成品，已经完全搞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了，不光是你，你团队的其他成员也泄气了。</p>
<p>4. 与运营商有关的问题：</p>
<p>- 找不到合适的代理商造成资金连断裂</p>
<p>费尽千辛万苦产品终于做完了(当然这年头往往对玩家交互和付费最重要的帮会战之类的功能还没做呢就说做完了，因为实在没钱也没士气再做下去了)，你的投资人不错，一切困难都坚持下来了，没有做那么多折衷，产品看上去还不错，这时候你要开始找运营商了。可是当今市场上每一个运营商都在自己开发游戏， 拿我的话讲，他们自己开发的产品都是“亲儿子”，你要想让他们代理你的产品，要当“干儿子”，跟他们的亲儿子抢饭吃，不但要有突出的特色，还要跟他的“亲儿子”不冲突才行。即使各方面条件都符合了，他也要狠狠的压你价儿的，有时候甚至干脆直接把你的想法学过去给亲儿子用了。</p>
<p>- 代理商的实力差</p>
<p>算了，有人愿意运营总比签不出去好，找到个新成立没什么经验的运营公司，或者以前都做败了的口碑不怎么好的公司也凑合了，毕竟人家说要当亲儿子一样重点做我的产品嘛。可是往往这种公司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差，运营经验有限等原因，根本没有能力把运营做好，运营失败的时候或者你们两个抱在一起痛哭而死，或者他早早跑去找别人给他生另一个儿子去了，最后失败的责任肯定是你的，说不定合同也不毁，产品继续拿着，服务器继续开着，多少挣了点钱肯定也不给你，你想再转手签给别人都没戏了 — 当然了，你要拿回去得先把版权金还了呀！还得弥补他的损失呢！都这时候了你还有钱吗？</p>
<p>- 代理商拖延或不作为重点造成运营失败</p>
<p>终于签给大公司了，也别高兴太早，也许你的痛苦才刚刚开始呢！大公司有那么多亲儿子呢，你只是个干儿子而已，就算在干儿子里你也不一定排得上号儿，因为他们还有会说外语的干儿子呢，人家生下来身价就比你贵(虽然你自己知道他其实就是垃圾)。人家会对你的产品左挑毛病右挑刺儿，你不是说了要全力配合运营吗？运营商有经验呀，人家说要你改你敢不改吗？其实你心里知道他们派过来的产品经理就是一个刚出道的小毛孩子，经常今天说要这么改，明天就改主意说还要原来那样儿。可是你还得把他当爷爷一样供者，为什么？大半的版权金要正式上线运营之后才付呢，都到这时候了，你也没多少钱糊口了，为了钱你能不低头吗？</p>
<p>可是偏偏就在你一切都准备好了的时候，你跟人家另外一个儿子的上线时间冲突了，没办法，人家重要呀，只好你让位，再等等吧，不是有很多地方还要改呢吗？甚至有些公司比较坏，知道你资金周转不灵了，故意在这时候拖延，找各种理由不给你上线(别跟我提合同啊，都到最后一哆嗦了你去法院告你的运营商，你还怕死的晚呀？)。资金告急了怎么办？你来找运营商商量：要不您给俺们投点资吧？好，正等你呢，合同重新签，比例重新分，公司股份都拿过来吧，这时候你有谈判筹码吗？嘿嘿，乖乖就范…</p>
<p>- 自己强行转型成为运营商而失败</p>
<p>咱都信不过他们，要不咱自己运营吧！你的投资商有胆识，再拿出2千万来咱转型，正好不是那些VC们都喜欢自己拥有产品的运营商吗？一举两得！先问一句，你懂运营吗？要找运营总监了吧？要给股份的吧？投资者又追加投资要给股份的吧？请问你还剩多少股份？公司里的发言权还剩多少？你同样是把你的命，你辛辛苦苦做了两年的宝贝儿产品交给了一个群陌生人吧？他们能把产品运营好吗？史玉柱的地推团队有什么了不起的，咱也可以招3000人做地推… 运营有几种死法… (此处略去三千字)。</p>
<p>5. 利益兑现的问题：</p>
<p>假设以上一切一切的枪林弹雨你都走过来了。产品上线运营成功，也赚钱了，这时候该松口气了吧？可是让我来我帮你算一笔帐：作为独立的开发公司，产品签给运营商之后往往只能得到20%左右的分成，作为核心的创业团队，往往在产品最终上市之后，只能在开发公司中占小部分股份，大部分股份已经被投资者所拥有，按照股份比例，只能分配到不到10%的收益了。而且投资者都是资本家，他们往往要不择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记住：毕竟你们的工资都是他发的，他强势，你弱势，他想压榨你只是天然的反应而已。他们经常会采用各种手段掠夺你应得的财富，使你最后很难甚至根本无法拿到实际的利益，具体手段我不是很专业，请恕我没办法一一列举，至少以下手段是很常见的：</p>
<p>- 投资者有权利不分红，不上市也不出售，也有能力通过各种复杂的做帐方式把利润转移走，最后公司其实没利润，呵呵。</p>
<p>- 上市或出售过程中签署各种复杂的协议，投资者套现走人，但创业者应得的利益遭受长期捆绑，造成创业者实际上很长时间都得不到实际的收益。你想想，光开发就2~3年，谈代理到上线又要1年左右，等公司上市或出售，至少还要2~3年，还要捆绑你们继续干3年才能陆续得到实际的利益，这期间还不知道要发生多少变故，到时候你还有成功的快乐吗？什么，你学过法律、金融、财务、会计、税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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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注册离岸公司获得海外融资</title>
		<link>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2009/01/fd32gds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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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7 Jan 2009 06:15:4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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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注册离岸公司]]></category>
		<category><![CDATA[海外融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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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对于 中小企业来说，在现在经济大环境不佳的情况下，从国内银行获得贷款比较难，很多中小企业往往求助于民间融资。在&#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对于 中小企业来说，在现在经济大环境不佳的情况下，从国内银行获得贷款比较难，很多中小企业往往求助于民间融资。在江浙发达的民间融资机构获得贷款，虽然资金到位比较迅速，但是利息往往比较高，一般年利至少20%，有的甚至高达70%、80%。</p>
<p>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可以参考的另外一条路径是，利用海外银行做保理业务，即在<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topic/Offshore_Company_Registration">海外注册离岸公司</a>，利用手中的订单向国外银行申请贷款，利用国外银行的短期贷款解决资金链紧张情况。这种方法对于做海外贸易型的公司尤其方便，因为这类公司有进出口权，业务一般都用外币结算，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付给国内的供货商也很容易。</p>
<p>利用手中订单申请贷款</p>
<p>毕晓军申请到了海外银行贷款，填补了资金窟窿，财务成本大约为年利10%左右。“如果要想得到国内民间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利率大概在25%左右，比这要贵一倍。”他说。</p>
<p>毕晓军的公司规模不大，属于中小企业，主要从事矿石出口业务。几年以来，他经常在国内一些矿产地购买矿石，出口到日本、韩国的客户手里。每个月，毕晓军都要往国外发30到50个集装箱的货，其成本在300万美元左右。</p>
<p>对于他来说，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链比较紧张。原因是他必须在国内用现金购货，有时还需要事先把货囤积起来，以便在客户需要时马上发往海外。但是，从货物发出，到国外客户收货，到验收合格往往要耽搁一段时间，有时需要两三个月，资金大量压在货上，周转起来就容易出现问题。</p>
<p>这种情况现在越来越明显，一方面是他的业务量越来越大，另外一方面是受大环境的影响，客户海外付款也往往需要延迟。最近几个月以来，他手上资金经常出现100多万美元的缺口。为了更快获得贸易融资，北京奥运会之后，他尝试着在海外注册了离岸公司。</p>
<p>根据专家的建议，他选择在<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topic/BVI_Company_Formation">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了离岸公司</a>。之所以选择英属维尔京群岛，是因为他希望到伦敦金融市场融资。伦敦金融市场银行多，业务齐全，获得贷款比较容易。</p>
<p>首先，他在国内找到一家银行给他开设信用证，信用证表明这家国内银行会把资金付给他位于海外的离岸公司。然后，他拿着这张信用证到伦敦的银行申请贷款。</p>
<p>对于贸易融资，外资银行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往往是两三家银行一起做。针对毕晓军的业务，伦敦的一家银行负责对他的申请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他的信用证、公司业务历史、财务状况等，并提交报告。经过审查确认以后，该银行虽然愿意出资贷款，带并不想直接承担风险，而是将贷款和该业务以低息（年利2%）转给另外一家银行来做，风险由这第二家银行承担。</p>
<p>这样，第二家银行承担了毕晓军业务的风险，也把该贷款的财务利息提高到5%，以便获得更大的收益。总之，毕晓军在今年10月获得了180万美元的贷款，他还需要把这笔资金汇给国内为其开具信用证的银行，中间还要一些操作，需要再花费一些财务费用。</p>
<p>总体算下来，毕晓军申请到海外银行贷款，并让海外贷款的资金走了一圈，填补了自己的资金窟窿，财务成本折算下来大约为年利10%左右。“如果要想得到国内民间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利率大概在25%左右，比这要贵一倍。”他说，“事先有专家告诉我，通过注册海外离岸公司，贷款的成本大约相当于年利6%到14%之间，实际上确实也差不多。”</p>
<p>注册离岸公司费用不高</p>
<p>“一般来说，注册离岸公司只需要两周就可以了，成立费用只需要1000美元，要开一个帐户则再多加1500美元。” 一位专家这样解释。</p>
<p>专业人士指出，如果想到国外注册离岸公司，可以考虑的国家和地区不少，除去人们比较耳熟的英属维尔京、巴拿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以外，还有新加坡、塞舌尔、卢森堡、迪拜、纳闽等几十个地区，其中有不少是岛屿。</p>
<p>“在国外注册离岸公司，除了要交注册费以外，还要交的就是每年固定的特许经营税。每年的特许经营税一般很便宜，普遍的情况是每年300到500美元，贵的情况下每年1000美元到1万美元不等。” 上海瑞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IL）执行董事、国内最早从事离岸商务与金融服务的资深专家刘有辉说。</p>
<p>对于许多民营企业来说，注册离岸公司的便利之处就是方便开展国际业务，而且注册快，费用低。“一般来说，注册离岸公司只需要两周就可以了，成立费用只需要1000美元，要开一个账户则再多加1500美元。”一位专家这样解释。受不同地区消费水平、办事效率的影响，注册费用也可能会出现很大差别，比如你想在迪拜注册离岸公司可能很贵，全部办完要花费1万到3万美元。</p>
<p>只有很少注册地区的政府会根据企业业绩向离岸公司收特许经营税，比如香港会向离岸公司收取其利润17.5%的特许经营税，但是这仅限于在香港本地进行的交易，在香港以外的交易不用交税。</p>
<p>“注册离岸公司的另外一个方便之处是，经营者用不着亲自去注册，每年例行查验也都不用去，可以交给当地代理公司去做。”毕晓军说。</p>
<p>虽然企业更愿意选择比较便宜的注册地，但是刘有辉认为，企业成立离岸公司还是应该选择离自己业务近，或者便于业务融资的地点注册。他曾经帮助国内企业在近50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注册过离岸公司，熟悉很多地方的法律和“潜规则”。“如果你主要对阿拉伯国家做生意，选择迪拜是对的；但如果你主要市场在非洲，还不如选择塞舌尔；如果你生意伙伴主要在东南亚，最好选择新加坡，中国香港、文莱也可以，当然，新加坡要贵一些，注册下来要几千美元。”</p>
<p>中国商业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孔庆泰认为，如果要想获得贸易融资，中小企业也可以选择国内银行，因为现在国内也有几家大银行开展了进出口保理业务。但是，绝大部分中小企业不太了解国内银行的这一业务，也怕国内银行效率低耽误时间，往往还是选择向民间机构高息借贷。</p>
<p>孔庆泰认为，通过注册离岸公司向海外银行申请贸易贷款也是一种融资方式，但是在目前的形势下，国外金融环境不好，融资的难度可能比较大。“要看是哪些国家的公司申请贷款，金融危机以来，中东、东欧和东南亚国家的贸易公司，往往很难得到发达国家银行的贷款，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地方的银行没有信誉。印度的银行不行，俄罗斯的银行也不行，东南亚除了新加坡以外，其他国家的银行同样信誉不足。中国的银行比它们强很多，因此通过这种方式还是可以融到资的。”<br />
(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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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香港地产周瑞士信贷一对一交流助开发商融资、私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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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5 Nov 2008 01:14:0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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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活动讲座]]></category>
		<category><![CDATA[IPO上市]]></category>
		<category><![CDATA[投资银行业务]]></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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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私募股权基金投资]]></category>
		<category><![CDATA[融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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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香港地产周最新消息：瑞士信贷11月20日上午提供一对一的与开发商单独面谈机会。可以提供： &#8211;投资银&#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香港地产周最新消息：瑞士信贷11月20日上午提供一对一的与开发商单独面谈机会。可以提供：</p>
<p>&#8211;投资银行业务：房地产海外融资，IPO上市，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银行抵押贷款</p>
<p>&#8211;私人银行业务：<a title="怎么设立离岸信托"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44">离岸信托设立</a>，离岸<a title="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私人银行"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2007/06/sd4fjkenty/">私人银行</a>账户设立和资产管理，外汇产品交易。</p>
<p>“香港·中国国际地产周”是搜房网为主要发起方承办的地产年度盛宴，它为中国众多优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搭建了一个与全球资本界、产业界沟通对话的商务平台，帮助一大批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效启动、加速了他们的国际化成长进程。“香港·中国国际地产周”已经成长为内地房地产业与香港资本市场之间最重要的一个沟通交流平台。</p>
<p><strong>［国际支持］</strong></p>
<p>香港贸发局、香港美洲会(American Club)、香港华商总会、香港华侨华人总会、香港中国会 (China Club)、世界房地产联合会(FIABCI)、全球不动产投资俱乐部(GRI)、英国皇家测绘师协会(RICS)</p>
<p><strong>［金融机构］</strong></p>
<p>瑞银投资、花旗银行、<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topic/渣打银行开户">渣打银行</a>、中国银行、<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topic/汇丰银行离岸账户">汇丰银行</a>、凯德置地、德意志银行、高盛投资银行、美林投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ING 地产集团、摩根斯坦利投资银行、新加坡腾飞基金</p>
<p>时 间：2008年11月19日—11月22日</p>
<p>地 点：香港·帝苑酒店</p>
<p>主 题：新趋势、新渠道、新契机</p>
<p>联系人：武先生</p>
<p>联系方式：029-8723539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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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8年体育实体的融资新现实</title>
		<link>https://www.liankuaiche.com/journal/2008/04/2008s22d/</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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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1 Apr 2008 03:13:4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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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上市公司]]></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加坡上市]]></category>
		<category><![CDATA[离岸红筹]]></category>
		<category><![CDATA[融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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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体育企业存在于一个独特的中国式体育产业的商业环境中。2008年剧烈变化的资本市场，加上弱势&#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体育企业存在于一个独特的中国式体育产业的商业环境中。2008年剧烈变化的资本市场，加上弱势<a title="美元汇率查询" href="http://hl.anseo.cn/rate_USD.aspx">美元</a>的现实，使得过去诸多本土体育公司由出口型向内销型企业转型。此间，企业家们遭遇商业之外的众多挑战，尤其是资本层面的挑战。很显然，他们必须去警惕及防范纯商业思维之外的种种风险，在这个过程中，上市公司的融资所能起到的资本作用是巨大的。</p>
<p>“上市先驱”的经验</p>
<p>2007年，从统计学的角度，中国已成为体育用品制造大国，其生产量已占世界市场的65％，但是在资本市场显现出来的，却是与制造大国的不匹配状态——放眼内地的A股市场，没有一家专门主营体育用品制造的上市公司。在A股市场上涉及体育产业领域的上市公司也是极为稀缺，四家公司中体产业、西藏旅游、青岛双星、巴士股份在2008年的当务之急，依旧是需要提升体育业务的权重，推出可行的体育产品募集资金项目，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再融资机会。</p>
<p>即使是已经在境外市场上市的体育用品公司，也只有李宁、鸿星尔克、安踏和中国动向四家。其中2004年李宁在香港上市，鸿星尔克在2005年通过<a title="离岸红筹"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topic/离岸红筹">离岸红筹</a>的方式在新加坡上市——以<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229">百慕大群岛注册</a>的壳公司“中国鸿星体育公司”控股境内鸿星尔克上市资产的方式上市，二者目前的市场表现都相当好，股价与盈利同步上升。而在2007年7月10日刚登陆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安踏体育表现更为强劲，持有18亿股的丁氏家族和持股8.2%的休斯敦火箭队所有者亚历山大身家暴涨。2007年10月，中国动向则在香港进行首次IPO，目前“中国动向”的市值已经超过200亿元人民币。</p>
<p>2008年的上市“跟进者”</p>
<p>这四家公司的成功经验今后将被继续，并且鼓舞着国内更多体育用品公司作为上市“跟进者”赴境内外上市。来自福建晋江的体育企业，如乔丹运动、特步体育、德尔惠、361°、匹克等都将是“上市预备队”的成员，他们已经叫嚷“上市”多年，同时得到当地政府巨大的支持，上市之举多数会在2008年成功。上市的“热钱”不仅会在体育鞋服企业中涌动，就连体育器材商泰山集团也准备于2008年远赴纳斯达克上市。</p>
<p>上市的机会不仅属于大的体育企业，中小企业也有均等的融资机会。其实，从安踏和鸿星尔克的上市经验来看，国内体育用品企业完全可以在产业升级尚未完成、且经营规模相对国外同行尚小时谋求上市，而且他们客观上更需要在上市之前获得私募股权基金的支持。目前，深圳股票交易所已经与银行、券商、信托公司、产权交易所联合签署了《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初步搭建了扶植中小企业上市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中小规模的体育用品公司可以利用它为上市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p>
<p>职业体育有融资需求</p>
<p>现今，中国职业足球和职业篮球俱乐部在现有的竞赛体制下，都是由大企业冠名赞助后开始其运营的，尚未有上市公司管理模式的先例。而目前世界排行前10位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全部为股份有限公司，尤其在1991年曼联俱乐部成功登陆伦敦股票交易所之后，欧洲职业足球俱乐部更是掀起了上市的狂潮。体育俱乐部的IPO，除了能使俱乐部的流动资金更稳定、不受赞助商的牵制外，更重要的是球迷与股东融为一体，会使俱乐部获得品牌价值再提升的机会。</p>
<p>因此，国内有条件的体育俱乐部可以谋求上市。体育俱乐部上市的前提，是主业能够拥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俱乐部五年内的门票、电视转播、广告和商业性比赛等收入指标，均可以成为投资银行的参考依据。</p>
<p>2008年是体育产业发展机遇巨大的一年。这不仅将形成对体育用品、体育服务市场巨大的消费需求，而且要求体育产品生产商的供给从生产、研发到市场营销的投入，都需要稳定的资金保障。在体育产业与资本市场高度结合的趋势下，体育产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是他们必然的选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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