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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离岸资讯 &#187; 打击逃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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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离岸快车</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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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全球合作打击逃税进入升级版 打击跨境逃税成共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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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7 Sep 2013 06:21:3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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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打击逃税]]></category>
		<category><![CDATA[跨境逃税]]></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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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年9月初，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 20)领导人峰会上，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在2015年底前开始执&#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13/09/16.jpg"><img class="size-thumbnail wp-image-869 aligncenter" alt="1" src="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13/09/16.jpg" /></a><br />
今年9月初，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 20)领导人峰会上，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在2015年底前开始执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新标准———自动交换税收情报，这标志着全球打击逃税行动进入了新阶段。俄罗斯总统普京称其为“一百多年来的最大的一步”。</p>
<p>该协议之所以被认为具有重大意义，是因为一旦执行新的标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M ultilateral ConventiononM utual A dm inistrative A ssistance)框架下的税收信息与征管合作、税收透明化等方面就更进了一步。目前的根据某成员国要求交换信息将过渡到自动交换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各国将拥有统一的信息交换规则。此外，在涉及国家范围上，将最不发达国家也包括了进来，将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税收信息自动共享系统，这些变化将进一步遏制大型跨国企业利用“避税天堂”逃税避税。</p>
<p>打击跨境逃税已成全球主要国家共识</p>
<p>长期以来，纳税者和税收征管者在减少跨境纳税和实施跨境征税方面进行着不间断的博弈。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人员、资本、货物和服务跨国流动的加速，纳税人跨国经营的无国界性与税收管理有国界性之间的矛盾造成税收管理信息不对称，给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征管带来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欧洲委员会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 E C D )于1988年1月25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共同制定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应对以上挑战。该公约于1995年4月1日生效，当时仅向拟定公约的两个组织成员开放。</p>
<p>2008年爆发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协作。上述两大组织的半数成员国在此后五年内纷纷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p>
<p>2009年4月，G 20峰会呼吁采取行动使发展中国家能更容易地获得税收合作利益，包括多边互换情报等，打击国际避税。2010年5月，O ECD与欧洲委员会按照税收情报交换的国际标准，通过议定书形式对《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约向全球所有国家开放，从2011年6月1日开始生效。在此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超过50个国家签署了公约。2013年8月，中国与经合组织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成为最后一个加入这一公约的G 20国家。至此，发展中国家开始真正被纳入全球多边税收征管合作体系。</p>
<p>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时光，作为规范全球打击逃税行为的多边国际合作条约，《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对于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和遏制非法逃避税行为以及维护各国国内税收利益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p>
<p>现在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共6章32条，规定的征管协作形式包括情报交换、税款追缴和文书送达。2015年1月起，成员国的税务情报交换标准将从现在的专项情报交换提高至自动情报交换。所谓专项情报交换，是指一方税务主管当局就国内某一税务案件提出具体问题，并请求另一方税务主管当局提供相关情报，协助查证的行为。而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指的是各国税务主管当局之间根据约定，以批量形式自动提供有关纳税人取得专项收入的税收情报的行为，专项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工资薪金，各类津贴、奖金，退休金收入；佣金、劳务报酬收入；财产收益和经营收入等。通过这一转变，各国可以过渡到自动交换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各国政府能够了解纳税人在海外的资产状况(开设的账户、汇款、创建离岸公司等)等各项信息。</p>
<p>2012年全球逃税资金总额达21万亿至32万亿美元</p>
<p>跨国公司逃避税最直接的后果是造成各国财政的损失，不仅对发达国家如此，在发展中国家，这个问题也同样存在。</p>
<p>根据“税收正义网络”2012年发表的报告，估计全球在“避税天堂”逃税的资金总额在21万亿至32万亿美元之间。如果按照3%的年利计算，这些富豪每年要向各自政府缴纳30%的资本盈利税。这就是说，各国政府因为这些超级富豪和公司的避税每年损失1900亿至2550亿美元的财政收入。</p>
<p>据一份报告的估计数字，非洲因逃税问题损失总医保预算的98%。玻利维亚的逃税金额是这个产油国保健支出的逾4倍，俄罗斯则是3倍多。而希腊与意大利，每4欧元产值就有逾1欧元隐藏在地下经济。</p>
<p>欧洲非政府组织C O N C O R D在一份最新报告中，呼吁富裕的国家对逃税行为进行抵制，从而使发展中国家能保留他们应得的那份税收。尼日利亚财长和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也要求发达国家能采取更多行动来抵制逃税行为。</p>
<p>据估计，发展中国家仅在2010年就因逃税行为损失85 .9亿美元，比欧盟2012年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援助的十三倍还要多。C O N C O R D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尽管欧盟是开发基金的最大捐赠者，但是，与此同时，欧盟的企业采取一些逃税措施却使发展中国家损失更多，流向发展中国家的资金通过避税又流回了发达国家。该组织还认为，目前发现和纠正这类行为的政策支离破碎，没有效率，并且没有考虑到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p>
<p>国际逃税对中国的影响也一样巨大。金融监管集团G 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曾预计，通过非法金融活动从中国流出的资金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其最新报告预计，2000-2011年间，中国因此损失了3.79万亿美元。</p>
<p>国家税务总局7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346亿元，是2008年的27 .9倍。此外，五年来通过转让定价相互磋商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国际双重征税195亿元。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反避税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逃税活动的严重程度。从实践上看，国际避税除了企业追求合理避税，寻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之外，还常常与贪污、犯罪所得非法资金等相联系，因此，发展中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确实也有必要加入到全球反避税行动中来。</p>
<p>打击跨国逃税难在哪里</p>
<p>如果跨国公司采取避税措施而逃避应该在一国交的税收，那么首先，从税收征管方的角度来说，该国的税基遭到侵蚀，该国应征收的税收转移到了其他国家或地区，该国的财政收入受到影响。其次，跨国公司虽然利用了该国的基础设施、金融便利、各种服务等，但却未作任何贡献，付出任何代价，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再者，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税制不同等进行逃避税，保留利润，获得更多盈利，而对其他缺乏这种条件的企业来说，显然也不公平。两者无法在同一水平上进行竞争，跨国公司具有更强的比较优势。最后，对于收到跨国公司税收的国家或地区，这些税收也仅是建立在低税率基础上的，即打过折扣的税收。</p>
<p>综上所述，除了跨国公司自身外，其他各方都不能说是跨国公司逃避税行为的真正赢家，打击跨国逃避税对多方有利。事实上，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税制差异以及税收协议漏洞来逃税避税的行为早已被曝光多年，打击行动也在不断展开，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和发达国家(尤其是主要的资本输出国)对“避税天堂”持坚决否定态度，并制定专门法规，抵制、打击跨国公司利用离岸公司避税。然而这种现象始终无法灭绝，原因何在？</p>
<p>从国家层面来看。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是那些资源短缺或者迫切需要外资的国家，在制定经济政策时，出于各种原因会采取低税率措施，以吸引投资，他们认为引进外资比防止偷漏税更重要。如果和一些发达国家的高税率看齐，显然对国家经济有很强的杀伤力。此外，出于给企业提供更多优惠，保护企业活力，加强本国企业竞争力等考虑，对于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一些国家也会睁一眼，闭一眼。即便是发达国家，也会采取一些隐性措施来吸引和保留外资。</p>
<p>从法理上来讲，税收政策和国家主权、政治体制是结合在一起的，很难达到全球统一。目前，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一套税制。就《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而言，迄今为止，全球只有四分之一国家签署了该公约，而合作行动需要大多数国家的参与，否则跨国公司总能发现具有税务吸引力的小国家，继续利用其作为掩护。</p>
<p>跨国公司避税时也会精心策划，在貌似合法的外表下进行，具有很强的隐匿性和欺骗性，尤其是在各国政府监管机构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很难侦破和追缴。有些逃避税没有能力被发现，而另一些即使发现了也无法解决。此外，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银行保密制度、低税率都是受到推崇和仿效的。</p>
<p>从跨国公司逃税避税的手法来看，每个阶段也都不同。就中国而言，中国所存在的避税方式已经从最初的“高进低出”方式转移利润，转变为通过支付劳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方式转移利润；从一般的减少征税客体(应纳税所得额)方式避税，转变为纳税主体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以及利用国际避税地、滥用税收协定、实施资本弱化等新方式避税。未来跨国公司的避税手法可能还有有新的变化。</p>
<p>避税天堂的好日子到头了？</p>
<p>传统的“避税天堂”，是指瑞士、列支敦士登、卢森堡、西萨摩亚、百慕大群岛、巴哈马群岛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家和地区，全球50%的资金经过它们中转。它们一度是各国跨国公司投奔的港湾，也给不少国家带来了渴盼的资金。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避税天堂”为企业、组织和个人跨境避税、洗钱提供方便，并影响到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成为各国打击的对象，只是屡禁不绝。</p>
<p>关于避税天堂，O E C D有三个判断标准：零税或仅有名义税、财务信息保密以及缺乏透明度。该组织在2009年时，曾将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菲律宾和乌拉圭4国被列入拒绝履行国际通用税收标准的黑名单(不久，由于这些国家承诺将遵守国际通用税收标准而晋级至灰名单)；将瑞士、卢森堡和危地马拉在内的38个国家和地区列入灰名单，即这些国家和地区承诺遵守国际通用税收标准，并在银行保密制度和税务信息交换方面作出努力，但尚未付诸实施。</p>
<p>据报道，由于利润空间受到挤压，一些避税天堂已经开始转型。比如，列支敦士登曾因其税收优惠政策和保密制度，而被O E C D列入“避税天堂”名单。至2009年11月，该国已按照经合组织要求与包括美国、德国、英国在内的12个国家签订了税收信息交换协议，得以成功离开避税天堂黑名单，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该国固守多年的银行保密制度出现了松动。在这种情况下，该国开始开拓海外私人银行业务，走上转型之路。</p>
<p>对于跨国公司逃税避税行为，未来面对的将是越来越严格的控制，避税天堂的好日子虽然还没有到头，不过已经不是那么高枕无忧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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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濒临悬崖的欧洲避税天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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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6 Apr 2013 04:58:0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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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欧盟每年因逃税避税蒙受的经济损失高达近一万亿欧元，相当于欧盟第五大经济体西班牙一年的GDP、欧盟四年财政预算的&#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欧盟每年因逃税避税蒙受的经济损失高达近一万亿欧元，相当于欧盟第五大经济体西班牙一年的GDP、欧盟四年财政预算的总和。离岸避税中心塞浦路斯的陨落、法国预算部长私人账户事件的东窗事发等，让身陷低迷经济的欧盟痛下决心，力求严保联盟税收钱袋不再漏。</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13/08/11.jpeg"><img class="size-thumbnail wp-image-733 aligncenter" alt="1" src="http://www.liankuaiche.com/journal/wp-content/uploads/2013/08/11.jpeg" /></a>打击逃税、避税将是5月欧盟峰会及6月G8峰会的重点议题。(图片来源： 国际先驱论坛报)</p>
<p>欧洲的避税天堂都在哪？</p>
<p>就“避税天堂”的定性而言，鉴于国际税收与监管尚无全球统一标准，国际社会目前并没有达成统一判定。而根据经济合作组织(OECD)颁布的定义参考，“避税天堂”具备三大特点：免征或只征象征性税款；企业和个人财务信息受保护，不受他国税务机关审查；立法、司法及行政程序的执行缺乏透明度。</p>
<p>长期以来，欧洲境内有避税天堂嫌疑的国家与地区包括： 塞浦路斯、马耳他、英属海峡群岛(泽西岛、根西岛、奥尔德尼岛、萨克岛、赫姆岛)、英属马恩岛、英属直布罗陀、爱尔兰、卢森堡、奥地利，安道尔、列支敦士登、摩纳哥、圣马力诺及瑞士。其中，除后五国不在欧盟管辖区内，其余均为欧盟成员国(或成员国属地)。</p>
<p>坐拥如此地利，加之欧盟成员国之间税率的差幅，涉嫌通过开办离岸公司、“空壳”公司躲避企业税，或在避税天堂开设私人账户隐藏资产、不付原籍国个人所得税的欧盟公民自然不在少数。</p>
<p>欧盟委员会税务委员塞梅塔(Semeta)的新闻发言人对新浪财经称：“由于部分数据的不透明，很难准确计算欧盟境内的逃税金额。但每年欧盟因逃税避税面临的损失将近一万亿欧元(约人民币八万亿)。”</p>
<p>这个数字几乎是欧盟第五大经济体西班牙一年的GDP、欧盟四年财政预算的总和。对于自己税收钱袋的如此大洞，欧盟自然无法坐视不理，但抗击时日已久却成效不显。</p>
<p>然而，近来先后爆发的欧盟境内离岸避税天堂塞浦路斯风波、法国预算部长瑞士私人账户藏匿巨款丑闻，成了欧盟进一步加大联合打击力度的导火索。德国财长、法国总统、英国首相等先后发表声明呼吁严打跨境避税逃税。</p>
<p>欧盟推行自动信息交换 与美联手打击避税</p>
<p>事实上，欧盟25国已执行欧盟储蓄指令下的自动信息交换。但目前仅涵盖欧盟储户银行利息收入，且缺少以信息隐匿、账户安全著称的卢森堡及奥地利的加入。</p>
<p>为提高信息透明度，欧盟储蓄指令现已修订。一旦所有成员国一致同意，2014年后的信息交换范围将扩展到包括劳动收入、退休金、董事袍金、人寿保险、财产收入等其他形式的收入。今后更可能扩大至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和资本收益。</p>
<p>拥有约150家银行的卢森堡月初仍在反对营，但不久后便宣布将于2015年前加入欧盟自动信息交换。</p>
<p>卢森堡银行工会的冯-雷斯托夫 (Philipp von Restorff) 告知新浪财经：截至目前，对于非居民银行账户持有人，卢森堡征行欧盟储蓄指令下的预扣税。但从2015年1月1日起，卢森堡也将实行自动信息交换，届时将不再征收预扣税。对此卢森堡银行界已有准备，也已通知其客户做好准备。同时他透露：“卢森堡政府正力促经合组织将此自动信息交换设为国际单一准则。”</p>
<p>至此，奥地利成了欧盟内部的唯一反对者。关于这棵独苗的未来决定，欧洲政策研究中心(CEPS)的首席执行官蓝努(Karel Lannoo)向新浪财经分析称：“虽国内反对声一片，但奥地利很难不屈服于整个联盟的大走向。”</p>
<p>欧盟税务委员发言人也向新浪确认：“内部争论也暗示了奥地利态度已有转变。” 欧洲议会社会民主党团主席、奥地利籍议员斯沃博(Hannes Swoboda)还认为通过反逃税夺回的巨额资金可用于欧研、教育，以此帮助欧洲尽快摆脱危机。</p>
<p>虽非欧盟成员国，但瑞士的角色举足轻重。瑞士私人账户以其私密安全享誉全球，其中不乏大批欧盟公民将财富隐匿于此。</p>
<p>早前有消息称瑞士联邦主席拒绝与欧盟交换信息。而瑞士联邦国际财政事务秘书处在上周接受新浪财经采访时，则表示尚未收到欧盟的正式要求。瑞士银行家联合会对新浪称：“欧盟的规范并非全球准则，瑞士没有义务履行。但我们一定会遵循全球范围的标准。”</p>
<p>而瑞士财长的最新声明则显示瑞士有望与欧盟合作。瑞士立场的软化，一方面是看到了原同僚卢森堡的态度转变；而另一方面，则源于国际社会的不断施压，其中，世界头号经济体美国功不可没。</p>
<p>早在今年2月，瑞士与美国签署了执行《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双边协议。根据协议，签署国金融机构将向美国税务部门通报美国公民在签署国境内金融机构的账户情况。</p>
<p>卢森堡也正与美国积极商讨，有望继英国、丹麦、墨西哥、爱尔兰、瑞士、挪威后于今年签署该协议。另有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对该法案表示支持。</p>
<p>欧盟升级后的自动信息交换可视作美国FATCA的欧洲版，欧美联手全球范围内打击避税天堂的号角已吹响。</p>
<p>开启税务治理平台监控成员国</p>
<p>除自动信息交换将终结银行保密制度。本月23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开启税务治理平台。由来自成员国、欧洲议会、学界、商界及非政府组织的45名成员构成的新平台将监控成员国打击举措，督促执行欧盟委员会制定的两项建议，还将促成成员国颁布本国避税天堂黑名单。</p>
<p>此外，24日欧洲议会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会投票通过决议，建议欧盟委员会于2014年底前实现欧洲境内“避税天堂”的统一定义并制定黑名单加以取缔。欧盟委员会还被建议引入国对国报告机制，以此杜绝税收漏洞。一旦机制确立，跨国公司必须公布其在经营国(包括避税港)的纳税额。</p>
<p>影子经济(灰色经济与黑色经济)规模现已占欧盟总GDP的21%。比利时国际税法律师兼税务庭法官尼莫基亚斯(Werner Niemegeers)解释道：“洗黑钱的操作相对简单，难的是合法避税。”</p>
<p>欧盟一系列打击措施下，对于避税天堂未来的命运，CEPS的蓝努总结道：“避税天堂虽不会完全顷刻消失，但会越来越少。”</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本文作者介绍：Katholieke Universiteit Leuven 欧洲研究硕士，兼任前欧洲议会议员助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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