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最新香港公司注册要求
截至2026年,在香港注册一家私人股份有限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法定条件,国籍、居住地均无限制,内地人可100%持股:
1.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
不得与已注册公司重名或过于近似,不得含“银行”“皇家”等敏感词,除非额外获批
可先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确认可用性
2.股东
至少1名,可为自然人或法人,无国籍、居住地限制
最多50名股东
股东可兼任董事
3.董事
至少1名“自然人”董事,年满18周岁,无国籍限制
不得处于破产或存在重大刑事/金融不良记录
法人团体不可单独担任董事;如设法人董事,须同时有至少1名自然人董事
4.公司秘书
必须为“香港永久居民”自然人,或持有香港TCSP牌照的秘书公司
不能由唯一董事本人兼任
5.注册地址
必须是香港境内的真实商业地址,用于接收政府文件
邮政信箱、内地或海外地址均不接受;如无本地办公场所,可委托持牌秘书公司提供地址服务
6.注册资本
无法定最低限额,惯例设为HKD10,000
无需实缴、无需验资;若后续增资超出1万港元,超出部分按0.1%缴纳印花税
7.经营范围
除金融、保险、医疗、信托等需特别牌照外,一般行业无限制
需在商业登记证上简要列明,后期可根据实际业务变更
8.必备文件与合规
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表格及董事/股东身份证明、近3个月地址证明
建立“重要控制人登记册”,逾期或未备存最高可罚HKD50万
1.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
不得与已注册公司重名或过于近似,不得含“银行”“皇家”等敏感词,除非额外获批
可先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确认可用性
2.股东
至少1名,可为自然人或法人,无国籍、居住地限制
最多50名股东
股东可兼任董事
3.董事
至少1名“自然人”董事,年满18周岁,无国籍限制
不得处于破产或存在重大刑事/金融不良记录
法人团体不可单独担任董事;如设法人董事,须同时有至少1名自然人董事
4.公司秘书
必须为“香港永久居民”自然人,或持有香港TCSP牌照的秘书公司
不能由唯一董事本人兼任
5.注册地址
必须是香港境内的真实商业地址,用于接收政府文件
邮政信箱、内地或海外地址均不接受;如无本地办公场所,可委托持牌秘书公司提供地址服务
6.注册资本
无法定最低限额,惯例设为HKD10,000
无需实缴、无需验资;若后续增资超出1万港元,超出部分按0.1%缴纳印花税
7.经营范围
除金融、保险、医疗、信托等需特别牌照外,一般行业无限制
需在商业登记证上简要列明,后期可根据实际业务变更
8.必备文件与合规
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表格及董事/股东身份证明、近3个月地址证明
建立“重要控制人登记册”,逾期或未备存最高可罚HKD50万

